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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論/陸上颱風警報應提早到二十四小時前發布
2010/09/03 20:12:57瀏覽380|回應0|推薦0
氣象局預報中心主任在個人臉書搶先預報颱風動態,遭氣象局關切,但氣象局應先自我檢討:台灣的颱風預報是否太保守、太簡略了?

以此次在半夜發布颱風警報,導致南部縣市政府措手不及來說,既然氣象局自己都認為「時間點尷尬」,為什麼不能早點發布警報?現行《氣象預警發布辦法》規定,「侵襲前十八小時應發布陸上警報」,不代表在不影響準確度之下,不能早一點發布。

網路資料顯示,全球受颱風侵襲國家,像中、港澳、菲、澳,幾乎都在二十四到四十八小時前,就會發佈警報,並且依颱風的遠近強弱分級預報,好讓政府與民眾能有應變的餘裕,只有台灣拖到十八小時前才發佈,而且只分海上(與多數民眾無關)與陸上,難道台灣的預報技術不如人?

如果能在二十四小時以前預報,即使發布時間在半夜,理論上不影響當天上班上課狀況,民眾就不用打呵欠守著電視看跑馬燈,也不會颱風天出了門才發現停課停班,好像玩整人遊戲。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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