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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6 21:02:29瀏覽509|回應0|推薦1 | |
衛生署要求醫院上網公告自費項目價格明細,固然有助於收費透明化,並提升病患知的權利,但民眾最大的困擾其實是:當醫師建議某某衛材或藥物,「效果比較好,但健保不給付」的時候,到底要不要採納?
看病不是一般的消費行為,當面對自費與否的選擇時,民眾擔心的不是定價合不合理,而是困惑:健保費不是都繳了嗎,為什麼還要自費?那些自費項目真的有必要嗎?如非必要,為什麼醫師還要建議? 醫療市場的供給端與消費端,存在著巨大的資訊不對等,這是醫療院所可以操作自費項目的原因。一般民眾欠缺醫療知識,對醫師又有敬畏之心,而不少人仍存有「自費應該比較好」的過時觀念,如果醫療院所不能以同理心為病患過濾把關,反而一味推介自費項目,民眾光知道單價並無太大幫助。 衛生署應該宣導,健保給付的項目已足以確保民眾的醫療需求。五花八門的自費項目,有許多不是臨床實證基礎不夠,就是無關宏旨的奢侈品,衛生署應教導民眾如何評估自費項目的成本效益。 台灣的醫療支出,自費比例高達三成七,在同級國家中名列前矛,這是健保制度的一大諷刺。除了強制醫療院所公告自費明細,更應提供民眾諮詢管道,協助判斷自費項目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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