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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4 10:58:39瀏覽359|回應0|推薦1 | |
「古意人」何以會弑親殺妻小?嫌犯自盡,遺體遭尋獲後各界仍感困惑,其實這是一起「殺家人再自殺」的事件,本質上就是自殺行為。
將性格老實、無前科、但竟殺害至親這幾項些犯案特徵拼湊起來,在案發後幾可立即推斷這是一樁「殺害家人後自殺」的案件,嫌犯再來極有可能自殺,而非潛逃。嫌犯老早立好遺書,殺害家人極有可能是認知扭曲下所做的附帶決定,而非「畏罪自殺」、「泯滅人性」。 這類案件的行為動機與前陣子喧騰一時的「攜子自殺」異曲同工,犯案者往往因為不忍親人獨活,才會「將家人一起帶走」。犯案前多有失業、財務壓力、感情問題,導致情緒憂鬱,甚至出現精神病症狀,因而做出不理智的決定。周遭的人若能多加留意,或可察覺當事人的情緒障礙。 在國外,這類「殺害家人後自殺」的行為多半採取槍殺方式,但國內研究顯示,在台灣一半以上乃採用燒炭的手段,而且近年來發生率攀升數倍。試想,如果沒有燒炭這麼無聲無息又不血腥的方法,要殺害親人並不容易。 木炭是民生必需品,極難管制,現行在外包裝加註警語成效也有限,相關單位應集思廣益,想出更好的防範方法。此外,嫌犯先以安眠藥迷昏幾名家人,劑量不小,其處方從何而來?司法單位應追查就醫或買藥紀錄,以做為安眠藥管制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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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