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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8 10:44:57瀏覽1638|回應0|推薦0 | |
未婚生子不應被歧視
內政部次長舉法國為例,倡議補助未婚生子以提高生育率,結果引來批判。此做法在台灣雖嫌前衛,但在多元開放的社會,不應全無討論空間。 未婚生子的刻板印象大多來自少不更事倉卒懷孕的年輕人、外遇不倫的婚外情,讓人質疑不完整的伴侶關係如何提供孩子健康的成長環境。其實越來越多的未婚生子出自同居、單親家庭,這些人想要擁有下一代,但又不願意被婚姻束縛。 全球已開發國家除了義大利與日本以外,未婚生子的比例都很高,美國與法國都達四成,北歐更超過半數,成為主流。工業化以後,晚婚不婚的族群激增,加上傳統家庭結構解組,國外社會越來越能接納未婚生子。台灣未來是否步上後塵值得觀察。 在已開發國家,未婚生子的負面成見逐漸淡化,是傳統的婚姻與生育的連帶關係脫節鬆綁的社會現象之一。結婚不一定要生小孩,想生小孩也不一定先要弄一張結婚證書,家庭結構與成員關係趨向多元務實,以滿足現代工商社會的要求。 東亞國家未婚生子比例遠低於歐美,但未婚懷孕因而墮胎的狀況卻十分盛行,其中不無社會觀念的影響。年輕男女生殖力旺盛,未婚懷孕不願承擔「先上車候補票」、「帶球走」的異樣眼光,等到成家以後想生卻已不孕,婚姻與生育的關係如果更有彈性,當可減少類似情況。 一般人以為未婚生子者多屬少不更事的青少年,其實數字顯示還是成年女性居多。許多同居、單親生子者真正出於喜愛小孩而生育,對下一代的呵護不比傳統家庭差。政府的生育津貼不必以合法婚生為限,未婚生子者若能提供良好扶養環境不應被歧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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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