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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不掉的蒼蠅
2015/06/11 15:27:11瀏覽1190|回應1|推薦8

甩不掉的蒼蠅
沈政男

新聞報導一位年輕女子,被雙胞胎妹妹的前男友跟蹤騷擾五年,即使搬家好幾次,也報警尋求司法介入,都未能有效遏止這個跟蹤者。

新聞中的跟蹤者原本跟雙胞胎妹妹是男女朋友,後來認識了雙胞胎姊姊以後,也產生愛意,想要與兩人同時交往,三人共組愛巢,結果妹妹聽到這麼怪異的想法,嚇得快逃,但姊姊動作太慢,被男子盯上,從此成為跟蹤行為的受害者。

對於這件新聞,有人說男子可能有強迫型人格,有人批評怎麼警方不積極處理,難道要等到出人命嗎?也有人說這是病態行為。

錯錯錯,連三錯,這樣的看法。強迫型人格是求完美、愛整齊、重紀律,沒有跟蹤別人這一項。跟蹤行為雖然讓人困擾,但目前台灣法律對這類行為並無專門處理的法條,而即使在有反跟蹤法的國家,也不容易遏止這類行為。為什麼沒有反跟蹤法?因為絕大部分的跟蹤行為,並非暴力性侵或破壞等嚴重犯罪的前奏曲。

被跟蹤是很常見的事情,國外統計發現,至少有一到兩成的人曾經被跟蹤。被哪些人跟蹤?主要有五種人。

第一種是分手離婚後的前伴侶,他們被拒絕以後無法接受,持續想要復合與再接觸,以證明自己不是被拋棄。

第二種是尋求親密關係的人,他們通常幻想被跟蹤者愛慕他們,因而積極想要前去會合,這是名人被跟蹤的常見狀況。

第三種跟蹤者也想要尋求親密關係,不同的是這類人追求技巧拙劣,不曉得怎麼適切表達愛慕,只能跟蹤。前幾年一位高中男生跟蹤女老師,甚至在電梯裡對著女老師自慰就屬此類。

第四種是根源於怨恨,比如被公司辭退,跟鄰居結怨,想要報復又不敢直接正面對決,於是暗地裡跟蹤。

第五種是性侵害的前奏曲,找機會下手。

在這五種跟蹤動機裡,有些是嚴重精神病態下才會產生的行為,比如刺殺雷根來吸引茱蒂福斯特注意的辛克萊。又比如跟蹤王丹的女精神病患,但百分之八十的跟蹤者並無嚴重精神疾病。

絕大部分的跟蹤行為也不會演變成暴力攻擊或性侵,而只是一再讓被跟蹤者感到困擾,像趕不走的蒼蠅。當然有少數跟蹤者會持續升高接近意圖,而當無法如願,也可能採取更激烈的手法。

跟蹤行為傳統上以人身尾隨為之,但也可以用電話、書信騷擾,而在網路時代,更可藉由email、訊息播灑電子跟蹤網絡。跟蹤行為大部分是熟人所為,比如前任男女朋友,或者同學與同事,但也可能是萍水相逢,一眼就被盯上。名人因為在媒體曝光,也容易成為跟蹤對象。

被跟蹤的心理壓力很大,大部分被跟蹤者的情緒與生活都會受影響。如果是被控制型、自戀型的人跟蹤,更要小心暴力傾向升高的可能。戀情分手後被跟蹤特別要注意,有時是分手暴力的前奏。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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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hegloberover&aid=2432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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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 spe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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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09:51
Controlling Freak。Sick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