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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8 12:18:01瀏覽1013|回應0|推薦1 | |
所謂羅佛號(the Rover;又譯為羅妹號)事件的始末是:1867年2月羅佛號(the Rover)由廣東汕頭駛赴牛莊(今遼寧省海城市牛莊鎮)途中,在台灣南端七星岩附近海面不幸遇到颱風觸礁沉沒,當時船長懷特夫婦及部分生還者搭舢舨漂流至恆春龜仔角(也就是現在的墾丁社頂附近)登陸,卻因為溝通問題、在加上原住民沒有看過白種人,誤以為是妖怪,因此導致船長懷特夫婦等13名船員慘遭龜仔角社的土番殺害,唯一倖免的粵籍水手逃至打狗(高雄)…........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聞訊後立即趕赴福州,親自與閩浙總督吳棠及閩撫李福泰進行交涉,請求依據中美《天津條約》,下令臺灣地方官員營救倖存人員,並嚴懲生番。 但因為當時琅橋屬於「生番」地界,清朝駐臺灣官員不願介入協調,李先得只得自行前往,但是被原住民拒絕….. 6月13日美國派出海軍提督貝爾(A.Bell)率領兩艘軍艦載了181名海軍陸戰隊登陸琅橋,但卻被原住民給擊退,艦長之ㄧ的麥肯戰死。至此美國態度轉趨強硬,清廷恐造成更大的國際糾紛,因此建議與美軍聯手進軍,於是命台灣鎮總兵劉明燈率兵士500向番社進軍,但是清軍在柴城一帶受阻。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之下,李仙得於是在1869年10月10日,透過英商必麒麟(William Pickering;……能說流利的中文與閩南語,曾經著有《老臺灣》一書)介紹其所熟識的熟番,獨自帶了幾名通事就進入琅橋與琅橋十八社總頭目卓杞篤(Tooketok;所謂琅橋十八社,其實原屬:「斯卡羅族」;最早居至在台東,為卑南族的一支,移居屏東恆春之後,身受排灣族的影響,因此被歸類為排灣族,才會被稱為:「琅橋十八社」)談判,經過多次溝通,雙方達成協議-原住民同意歸還船長亨利夫婦的首級及所劫物品,並允諾不再傷害因海難漂流於此的西方船員或是船員家屬,同時雙方也協議-今後若有西方船隻在通過琅橋海面時遇到任何困難,必須以升起紅旗當作求救訊號,原住民則會給予適當的援助。 這個協議,後來經美國政府承認,成為正式的國際條約,最重要的是在締結這個條約時,還有清朝官員陪同一起參與,不但曝露了清朝官員對於國際法的無知,甚至也自我否定了清廷對於台灣的主權。因此在1874年征台之役結束之後,李仙得還特別回到上海出版了《Is Aboriginal Formosa a part of the Chineses Empire?(台灣番區是中華帝國的一部分嗎?)》一書,他的「蕃地無主論」不但給了日本規避侵略責任的理論基礎,同時也開啟了20世紀中期「台灣地位未定論」的一連串爭議,而這些都是以他跟卓杞篤所約定的條約為基礎所開展的。 版主的話:http://blog.udn.com/teddy5422/7046140 年中,台灣鎮總兵劉明燈率兵士500向番社進軍這事,會不會就是促成年尾的北巡----- 同治六年(1867)冬,台灣鎮兵劉明燈,率兵北巡,由淡入蘭,有感於先民開疆拓土之艱辛,與山道雄偉磅礡之風景,乃題下「金字碑」、「虎字碑」、「雄鎮蠻煙碑」供人瞻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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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