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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3 07:24:48瀏覽403|回應0|推薦1 | |
◎本文是作者為本月22日由中國社科院召開的2005年春季座談會撰寫的主旨發言,經作者同意,全文發表,以饗讀者。 回過頭來看國資流失造成少數人暴富問題。為什麼經濟理論界有人寬容這種現象甚至為此辯護呢,除了別的客觀原因和主觀原因外,這與九十年代以來國企改革進入了“產權改革”階段有關。“理順產權關系”是1992年十四大提出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了建立包括“產權清晰”在內四個特征的現代企業制度,此后到十六屆三中全會,發展為“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產權改革”是一個新概念,探索產權改革的理論和途經,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我們缺乏經驗。要借鑒現代市場國家的理論和經驗。於是西方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應運輸入。西方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在市場經濟運作機理的分析上,不是沒有可以借鑒的東西。但在中國傳布這一學派的部分學者,卻借此轉換命題,在產權改革問題上曲解國有產權不清晰,暗地或公開地宣揚和推行(通過他們的影響)國企私有化的主張,利用國有企業改制之機,制造大量社會不公的事實。這就大大與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精神相悖了。西方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在我國改革中,只能“適我所需,為我所用”,斷斷不能讓他主導中國經濟的改革和發展。這不僅是我國經濟學界應有的認識,也是一些經濟部門的決策官員應該注意的問題。 我在2003年《關注收入分配問題》一文中指出,“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只是我國一定時期收入分配的指導方針,而不是整個市場經濟歷史時期不變的法則。許多同志把這一方針視為市場經濟不易的法則,這是與歷史事實不符的,一些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就沒有這個提法。我指出我國這一提法的准確性,時效性,仍可以有討論的余地。 隨著總量發展、經濟效率問題逐步得到相對的解決,社會公平的問題會逐步上升為突出的問題。不能忘記,鄧小平在1992年就對突出解決貧富差距問題做出前瞻性的論斷。他曾設想,在20世紀末到達小康水平的時候,就要突出的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 但是到世紀之交,我們並沒有按照鄧小平的預示,突出提出和解決貧富問題,調整經濟效率和社會公平的關系。在前述文章中,我曾以我國目前基尼系數處於倒U形曲線的上升階段,收入差距客觀上還有繼續擴大的趨勢,一時難以倒轉,隱含地解釋鄧小平的預言可能樂觀了一點﹔看來要到2010年人均收入達到1500美元左右,基尼系數才有可能倒轉下降,那時才有可能開始突出解決這一問題,實現“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向“效率與公平並重”或“效率與公平優化結合”的過渡。(似乎預測失靈,提早2、3年!)當時學術界就有人針對我的意見,認為不能把突出解決貧富差距和改變效率公平關系推遲到2010年以后,因為“中國人對貧富差距的承受能力已達到極限,目前改變適當其時’。最近也有文章指出十年前(1995年)就有人驚呼中國收入差距已經過大,這不符合中國發展的實際。(所以,作者認為自己較中肯囉。) 收入差距是否已經擴大到中國人承受能力的極限問題,當然也可以討論。在上述文章中,我曾說中國收入差距過大主要受城鄉之間差距過大的影響,雖然消滅城鄉差距是我們今后努力以赴的目標,但是歷史形成的巨大城鄉差距是一個客觀現實,農村居民知道一時難以攀比城市生活水平,所以承受能力還是有較大的彈性。我國人民對基尼系數在客觀上繼續上升還有一定的承受能力。(說穿了,狠下心搞發展!) 不過我現在重新考慮,收入差距擴大是否到達承受極限的問題,同校正效率公平的關系,近一步重視社會公平問題不是同一層次的問題。收入差距擴大到達承受極限,很可能與到達兩極分化相連系。我們現在顯然不能說已經到達兩極分化(這是鄧小平說改革失敗的標志),也不能說到達承受極限。基尼系數客觀上還處在上升階段,如不採取措施,則有迅速向兩極分化和向承受極限接近的危險。所以我們必須從現時起進一步重視社會公平問題,調整效率與公平關系,加大社會公平的份量。可以第一步逐步減少收入差距擴大的幅度,以后再逐步降低基尼系數的絕對值。 為什麼現在就應加大社會公平的份量,進一步重視社會公平問題呢?經過20多年的改革與發展,我國經濟總量,國家綜合經濟實力大大增強。現在已經完成GDP第一個翻番和第二個翻番,正在進行第三個翻番階段,在我國居民生活總體上已經達到小康水平的基礎上向全面實現小康水平過渡,已經有一定的物質基礎和能力,逐步解決多年來累積形成的貧富差距﹔就是說,突出提出和解決鄧小平提出的問題,進一步重視公平問題的時機條件,已經基本成熟。 收入差距擴大迅速,已經成為影響當前社會和諧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了。20多年來基尼系數從0.2-0.3,提高到0.4-0.5,幾乎倍增,速度之快,舉世無雙。國內外一些機構和專家,指出這已經超過國際警戒線。不管這些論斷是否符合我國實際,但其引起警惕,還是值得注意。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已公布的基尼系數,難以計入引發人們不滿的不合理,非規范、非法的非正常收入。如果把這些因素計算在內,則基尼系數又會加大,在原來0.4-0.5之間又升高0.1左右,即比現在公布的基尼系數增大20%以上。這些不正常收入對我國收入差距擴大的影響不可小視。有人說這不屬正規收入政策的范圍,可以化外置之。但對收入差距影響如此之大的不合理,不規范、不合法收入,不盡是也不僅僅是刑法問題,難道不構成我國當前收入分配政策所要處置的重中之重的問題! 中國改革之初,各階層人民受改革之惠,生活改善,沒有分化出明顯的利益集團,普遍積極支持改革。以后,特別是九十年代以后,不同利益人群逐漸形成,有的在改革中受益較大,有的受益較少,有的甚至受損,對改革支持的積極性也有所變化。各階層居民對改革都有自己的訴求。比如得益較多的利益集團中有人說:改革必須付出代價,必須犧牲一代人,這一代人就是幾千萬老工人。同時也就有另一種對應的聲音說:為什麼就是我們,不是你們。對立的情緒可見。國企改革過程中一度出現“瓜分風”,引起社會震蕩,引起國資委負責官員的“心情沉重”,其主要領導也在去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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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