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乱发生之后,就不断打电话给那边的人,很多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因为包括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想到会死这么多人。这边炸两个车,杀一两个人是常事儿,但是聚众游行发生骚乱,好象还是自八十年代最后那一年〈即1989年的6.4民運〉之后的头一次。那一年的事,其实不用说了,内地闹的更凶,新疆自然也一样。大家都在人民广场示威,不过,当学生们发现,竟然有几千维人也来凑热闹时,就知道势头不对,不能和他们搅和,立即撤回学校去了。而果不其然,没多久,维人们就忍不住本性,冲进了市政府,将所有的东西砸了个稀烂,也由此开始了这里长期的动荡过程。 ZXB说,这次行动是由境外组织策划的暴力活动,这个结论真的不太对。要知道,在现今的世界局势下,想通过针对平民的暴力来促成地区的独立,不但达不到结果,反而只会起反作用,让那些支持者们都无法再支持。科比娅老奶奶,毕竟还是个上等人,大概确实只是想让新疆的维人们,站出来,表明一下态度,起码不能对内地的那件事毫无反应,因为这也不附和维族人的生活方式。但是,要说,科比亚就是要让维人去杀汉人去把乌鲁木齐砸烂,这个就是十分的错误了。因为,在我看来,这短暂示威之后的不受控制的暴行,恰恰是街头维人的本性暴露,因为,由古至今,他们还从未有过不把和平示威变成一场暴行的先例。暴力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其有不可避免性,还因为,其实这样的暴力活动每天都在发生,只是分散的,而7.5日,则是集中的。街头几个维人将一个汉人打的死去活来,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的事儿,从八十年代就开始了,从开始的义愤到现在的麻木,都已经成为新疆的一大常态。这也是我们举家东迁的重要原因。看来我们走对了,因为这一次,我们终于可以不担心家里人的安全了。 前面说过,所有的改变都开始于八十年代。对少数民族的倾斜政策,是全面的,从工作职位安排,到高考加分,再到底层的“少抓少杀从宽处理”。其实这些政策,对于个体的有利,却造成了对民族整体的全面侵害。尤其是“二少一宽”,要知道,每个民族都有败类,对这些败类的清除是本民族的一种优胜劣汰。而如果针对民族之间搞什么不平等的话,受益的是坏蛋,而受损害的整个民族。在河里的争论中,无数的人为民族倾斜政策鸣不平,说这对于汉民族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你去新疆看看,就知道,这些优惠政策是如果在多年之后,使得维人作为一个族群彻底地丧失了社会能力的。 到新疆,有一个现象很有意思。那就是汉族的节日,比如春节、中秋什么的,维人也会放假,而维人的节日,比如古尔邦节(汉人放一天)、肉孜节,维人放假,汉人不放假。大家都会说,这真他妈不公平,但是仔细想一下,才会发现这里面竟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因为这个现象说明,即使维人放假了,汉人依然可以继续工作。也就是说,在新疆,一切活动都可以不依赖维人的参与而正常进行。而再实地的考察一下,你就会发现,所有的工矿企业,领导层中,都会有一个少数民族。这个指标是定的。但是,也只会有这么一个少数民族。这个人其实处于十分尴尬的局面。那时我曾经在炼油厂工作,在基层员工中,几乎很少有维人,即使有,也是十分熟练的汉语,而那个维人的厂长助理,在讲话时坚持用维语,可想而知,他能在厂子里获得多少威信。 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义、奎屯,只要有工矿企业的地方,就是汉族占到80%以上。而更有意思的是,主要的岗位都是汉人占据,在几乎所有的企业里,维人都是很特殊的,他们可以不请假就不来上班,而且不扣工资。因为大家都是觉得有他不多,无他不少。而这些维人,其实都是维人中最出色的人,他们都是经过大学出来的。 实际上,正是这种所谓的优惠,造就了现在这种个体上占优,而整体反而被排挤的现象。我觉得这种优惠政策在很多国家似乎都造成了反作用,就比如法国对于解雇劳工的约束。优惠政策实际上将一个群体的弱势给突现出来,让主体社会见到这个群体,就会想到他们的问题,而不是作为个体区别对待。在新疆也是一样,企业招工,是需要考虑民族,但是所有的企业都会以这个政策作为上限,多一分优惠也不加上去。比如企业,15%必须是少民,那就是15%,养着他们就行了。其实如果是计划经济,这样还会有成效。问题现在国家是以私营企业为主了,私营企业绝不会管政府的这些规定的,除非是政府给好处。就象这次的韶关事件之后,我想就再没有企业敢去新疆招工了。人家是来赚钱的,不是来给自己找麻烦的。 维人的传统是农业和商业。但是正是因为“二少一宽”,造就了汉人对于维人强卖的印象,而这种印象造成汉人根本就不和维人做生意。而工业的发展,也严重压缩了维人的商业活动,维人的商业,主要是土特产、手工艺品。但是1998年,我回家时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原来遍布大街小巷的土产批发店,几乎没有了,改换后的门面,基本是买工业品的。仔细一想也是,一店的葡萄干能顶的上几筒油漆的利润。自此之后,维人的商业活动逐渐集中在自由市场中,并且越来越集中在那么有限的几种商品上。在新疆的大西门批发市场,还有上次着火的国贸城中,还有整个火车站附近的几大批发市场里,内地来的商贩们,最早以一个床位一个床位的方式批发零售各种服装、小手工品,现在大的已经开了店面。可以说,这是个纯汉族的领地,汉人的第二代们,其实也没有铁饭碗可端了,但是大家从这里批发东西,然后开各种店面去卖,新疆各地的商人,也到这里拿货。这是一个完全越过当地经济结构的商业网络。但是背靠这一经济网络,你可以想象汉人将比维人拥有多大的优势竞争力。 随着旧城改造的进行,很多古旧的商街被改造成精美的店面。但是这种改造,可以想象中,也意味着维人商业的进一步退缩。在当时我们住的地方旁边,有一家很小的凉皮店,那曾经是大十字最兴盛的店面,每天买凉皮的人排着队。但是随着大十字的改造,这家店不得不搬到现在这个称不上商业街的地方,惨淡经营。也许,咱们可以说,全国的城市改造,都造成这种结果。但是在乌市,维人看到的,大概只是维人的店铺不断减少,而汉人的店铺不断增加。 法之所以为恶,在于其导人向恶。 任何一个民族都有暴虐的人,也有善良的人。但是中国有一句老话,“仓廪足而知礼仪”。我不知道,在这一拨经济改革的大潮中,维人到底有多少失业,但是从市面上那么多只有汉字没有维文的店面,就可以知道,维人们受到的冲击会更大。而这种冲击,将大批的青年维人推向街头。所以,如果你说维人比汉人暴虐,这肯定是对的。因为对于一个整体民族来说,其实决定这个民族特征的,不是某一个人的极端特征,而是具有共同特征的人的比例。一个拥有更多街头少年的民族,自然远比一个大多数在为挣钱和学习而忙碌的民族显得凶狠的多。 应该说,给少数民族加分,给企业设定招工比例,这些都是对事实上的经济不平等的一种补偿。无论这些政策有多少反对声,基于国家考虑,我们都是应该给予的。看看现在的世界,美国白人在说黑人和墨西哥人,法国人在说北非移民,德国人在说土耳其人。都是说国家给了他们太多的优惠,但是,我们看到的,还是这些受照顾人群绝对的贫困,似乎除了在街头争斗中之外,他们百事无成。而且,这些优惠其实真改变不了什么。民考民根本就与汉人无关,而民考汉,对于一个不同种族的考生,对于一个语言不通却希望融入的考生来说,这根本就是一种鼓励(当然对于那些把自己民族改成少民的人,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毕竟,连孔子都说了,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而且,即使最终,我也看不出,他们会占什么优势。不够分数的人,都会先去民族学院上一年,那里,本来也不是我们要去的地方。而在内地的各大院校里,那些民考汉的学生更是少之又少。抱团打架虽然不对,但是并不限于维族学生,前几天,我的同事一样在宣扬他们海南人在学校的同样的壮举。 最新看《新宋》,说其实自古以来,对归化的少民历来都没什么好办法,一种如汉唐,奉而养之,一种如晋,视如奴婢,不过好象就是晋的政策,才造就了那么多民族仇恨,才会有那么华丽丽的血时代。何况如果真把中国历史看一遍的话,其实汉唐那些归顺的番人,反而是国家政权最忠诚的保卫者,无论是金日蝉还是阿史那社尔。既然我们不想去学当后清,那么也就不要想着去屠族这种事情,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真正应该反对的,是“二少一宽”的政策,因为这是彻彻底底的恶法。人之所以从万物中脱离出来,就是因为“劳心者制人”,即智力决定了一个人的地位。所以,人类所有的法律,都是在抑制强个体对弱个体的侵害。可以说,任何的与此相背的法律,都会是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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