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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08:38:00瀏覽397|回應0|推薦3 | |
2024/3/1 郭連益 10.時程獎勵: 從民國 108 年 5 月 15 日起: 五年內( 113 年內),在更新地區擬定事業計畫可以獲得基準容積 10% 的容積獎勵,在更新地區外則可以獲得基準容積 7% 的容積獎勵。 十年內( 118 年內),在更新地區擬定事業計畫可以獲得基準容積 5% 的容積獎勵,在更新地區外則可以獲得基準容積 3.5% 的容積獎勵。 11.基地規模獎勵: 含一個以上完整計畫街廓,可以獲得基準容積5%的容積獎勵 ; 土地面積達 3,000 平方公尺以上未滿 10,000 平方公尺,可以獲得基準容積 5% 的容積獎勵,並且每增加 100 平方公尺,另給予基準容積 0.3% ; 土地面積達 10,000 平方公尺以上,可以獲得基準容積 30% 的容積獎勵。 12.全體同意採協議合建實施獎勵: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重建區段內,更新前門牌戶達 20 戶以上,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可以獲得基準容積 5% 的容積獎勵。 13.處理占有他人土地舊違章建築戶之樓地板面積獎勵: 處理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依實測面積給予獎勵容積,最多可以獲得基準容積 20% 的容積獎勵。 二.都市更新獎勵:稅賦獎勵 接著要介紹的是「 都市更新稅賦獎勵 」,可分為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各項稅賦有不同的減免條件與額度。 1. 都市更新稅賦獎勵:地價稅 更新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更新後地價稅減半徵收二年。 2. 都市更新稅賦獎勵:房屋稅 更新後房屋稅減半徵收二年。減半徵收二年期間內未移轉,且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同意者,得延長其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至喪失所有權止,但以十年為限。 3. 都市更新稅賦獎勵:土地增值稅 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減徵土地增值稅 40% 。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 40% 。實施權利變換應分配之土地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而改領現金者,免徵土地增值稅。實施權利變換,以土地及建築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免徵土地增值稅。原所有權人與實施者間因協議合建辦理產權移轉時,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同意者,得減徵土地增值稅 40% 。 4. 都市更新稅賦獎勵:契稅 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減徵契稅 40% 。實施權利變換,以土地及建築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免徵契稅。原所有權人與實施者間因協議合建辦理產權移轉時,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同意者,得減徵契稅 40% 。 三.都市更新補助 最後要介紹的是「都市更新補助」的部分。都市更新補助主要是「自主更新的補助」,也就是由「住戶發起」,並且共同討論與共同決定,不經由開發商所進行的都市更新。依實施方式的不同,有不同的申請條件,可以獲得的補助也有不同。 1.都市更新重建補助 條件為 30 年以上的合法建物,並由都市更新會為實施者,即可申請補助。重建的補助為規劃費。 「規劃費」:是幫助都市更新會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依「都市更新會人數」計算,最多可以獲得 800 萬。 2.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 條件為 20 年以上的合法建物,並由都市更新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發起,即可申請補助。整建或維護的補助為規劃費和工程費。 「規劃費」:是幫助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並進行建築物耐震詳評和結構補強設計,前兩者是依「總樓地板面積」來計算補助額度,後者是依「補強工程費用」來計算補助額度。 「工程費」:是進行建築物外牆修繕、增設電梯和結構補強,前兩者是依「工程項目」來計算補助額度,上限都是 45% ,後者是依「樓地板面積」來計算補助額度,上限是 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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