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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暉:十字路口的中國土地制度改革(3)---- 轉自《南方都市報》
2021/11/07 00:02:52瀏覽348|回應0|推薦0

清華大學歷史系教授 2008-10-08

三年困難時期,很多地方倉庫裡明明有糧,但農民就在倉庫周圍大量餓死。這是什麼原因?現在的解釋是農民的集體主義精神,寧可自己餓死也不去動公家的糧食。哪有這回事啊!三年困難時期吃什麼的都有,道德約束力其實已經蕩然無存。那個時候造成大家在倉庫外面被餓死的原因,就是大家不能齊心,各顧各,沒人敢打開倉庫,儘管如果有人開了倉大家都會「搭便車」,但就是「三個和尚沒水吃」所以我覺得,「被集體化」能夠搞成的最基本原因就是農民缺少集體主義。農民真有集體主義,「被集體化」就很難搞。我曾在歷史上注意過這樣一個現象,蘇聯搞全盤集體化時,農民的反抗很厲害,比中國厲害得多,後來有人寫了本書叫《斯大林的農民戰爭》,說蘇聯當時為了平息農民的反抗,最多時出動過三萬多正規軍,連飛機大炮都用上,死了很多人,最後集體化搞得非常慘烈,農民幾乎把大牲畜都殺光了,集體化後蘇聯的農業也大傷元氣,直到1953年斯大林死的時候都沒有翻過身來。但是,集體化還是解決了一個問題,就是不管怎樣可以從農民那裏把儘量多的糧食弄來,維持工業化的原始積累。 因此到了20世紀50年代中國搞集體化的時候,派到中國的一些蘇聯專家是反對的。這裡要插一句,1929年蘇聯在全盤集體化的討論中,當時斯大林曾有一個講話,他針對恩格斯《法德農民問題》中的一個斷言,《法德農民問題》講農民既是勞動者也是私有者,因此農民問題很難解決,他是勞動者,你不能剝奪他;但他是私有者,又不願意接受社會主義。怎麼辦?那只能耐心等待。恩格斯的說法,可能要等幾代人,要不斷耐心說服。斯大林就說,我們用不著這樣。為什麼?他說恩格斯太保守,因為他看到的是西歐的農民,西歐的農民的確是小私有者,但是我們俄國的農民是有集體主義傳統的。的確,俄國歷史上就有村社傳統。俄國歷史上土地就是公有的,一直實行村社制。不但有村社制,還有所謂的勞動組合傳統,比如說修水利、修倉庫,都是集體。勞動組合的俄語是Artely,這是個古俄語單詞,後來蘇聯搞集體農莊時制定了一個章程,就叫做《勞動組合標準章程》。可見俄國農民是有集體主義傳統的,因此斯大林說俄國農民和西歐農民不一樣,西歐農民是私有者,俄國農民自古以來就有集體主義傳統,所以我們不需要像恩格斯講的那樣謹慎,我們可以搞得快一點。

可是斯大林搞全盤集體化仍然遭到了農民非常強烈的抵抗。 那些蘇聯專家經歷過這些事,到了中國就規勸說,你看我們俄國的農民本來有集體主義傳統,搞集體化尚且這麼困難;中國農民本來就是一小二私的,從來沒有農村公社這種玩意,現在從一小二私要跳到一大二公,不是很冒險嗎?我們當初搞很難,你們這麼搞就更難。但後來毛澤東沒聽,還是搞了。這個集體化當然毛病很多,但是有一點,我覺得毛澤東還是很瞭解中國國情,他搞集體化要比蘇聯順利得多。儘管農民也有不滿,但是並沒有出現蘇聯那種農民大規模抵抗的現象。當時1955年、1956年也有過所謂的農潮,但規模都很小,應該說很順利。這就產生一個問題;為什麼一小二私的中國農民變成一大二公很容易,有集體主義傳統的俄國農民搞集體化反而更難呢?我覺得道理很簡單,如果小崗村的農民1958年就齊心協力立下那個「生死文書」,「被集體化」會那麼容易嗎? 其實分析一下1955年、1956年的中國農潮,會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1955年農潮,最大規模的農潮(當然也都不能跟俄國的規模相比),幾乎都是發生在歷史上「族廟公產」所佔比重很大的地方。中國在土改以前,東南沿海一帶族田很多,珠江三角洲就是個典型,福建、浙江都是這樣,蘇南也是這樣。宗族很發達,有很多公共資產,這些地方農民有比較強的小共同體認同,當年較大的農潮基本上都發生在這些地方。廣東的靈山事件、永寧事件、曹埠事件,浙江的仙居事件,江蘇的泰縣事件,基本上都發生在這些地方。中國古代就有個傳統特點,這種東西東南沿海很多,但是內地很少,長江中游族廟公產就少了,到了黃河流域基本就是純「私有」,就連祠堂都很少。宗族、族譜、族廟公產都很少,幾乎是百分之百的「私田」但是那些地方搞「被集體化」反而最容易,也沒發生什麼農潮。

所以我覺得,「被集體化」和農民的一盤散沙是最契合的,農民越是一盤散沙,越容易「被集體化」農民真要有點集體精神,被集體化反而很難。 所以要說「集體所有制」,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就是,第一,中國現在能有真正的「集體」嗎?中國農民有沒有集體主義精神?我相信是有的。但是第二,假如有,如今的體制能允許嗎?我覺得,如今的體制寧可允許私有制,也不能允許這種集體。因此我覺得講什麼先集體化後私有化,是很成問題的。我們的朋友有句話,「慎談土地私有制」,我贊成。但我覺得他也要講「慎談集體」,甚至更要慎談。因為我們現在講的集體,往往就是「被集體化」集體與個體的差別其實不大,打個比方,就像在股市上「吃進」(入股)和「拋出」(退出)的差別。但「集體化」和「被集體化」的差別,就大多了!

土地配置的「效率」與公平

當下在中國主張實行土地私有制的理由,我認為有兩種:一種是樂觀的理由,說私有制可以使土地的配置更有效率,土地的自由交易可以使土地發揮最大的作用;還有一種比較悲觀的理由,我稱之為消極的理由,說土地私有制最大的好處是可以遏制官員圈地。既然是我的東西,你就要跟我做交易,不能搶。我認為當前中國土地私有制如果有意義的話,主要在我講的後一個理由上有意義。前一個理由,現代經濟學上很難證明這一點,土地自由交易是不是比征地在所謂的土地有效利用上一定是更好?我覺得這倒很難說。 現在明擺著,如果土地要規模經營的話,用「圈地」來集中土地實行規模經營比向一家家農戶購買土地進行規模經營要簡單得多,容易得多。在世界範圍內,「土地兼併」規模比較大的話,一般都不是通過自由交易實現的,都是多少要靠「超經濟強制」的辦法。有些人說中國能夠如此快速地大修高速公路,就是因為「征地的優越性」,這話我覺得不是完全沒有理由。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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