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與網友的留言對談------------------------
主題發表人: 土匪 2004/10/28 下午 10:50:32
一塊錢到那裡去了??????
有三個人去投宿旅社
住一晚的住宿費是30元
老闆說對服務生說:今天特別優惠,只要25元
服務生拿了5元要找給那三人
但想了想,最後A了2元
退了3元給每人1元
因此,那三人每一人出了9元
三人共花了9元乘以三人(9*3=27)
再加上服務生A的2元(27+2=29)
那剩下的1元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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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答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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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我也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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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回應: 網友1 2004/10/4 上午 09:28:07
25/3本來就除不盡了
這沒有什麼好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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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回應: 網友2 2004/10/4 下午 03:35:31
因為計算的方式錯誤!
因為服務生的那2元並不能同付出金錢的那三個人的錢加在一起,而是需與旅館的的錢給加在一起。
這是一種邏輯陷阱!先欲設有這樣的金額,然後利用算數的邏輯混淆來營造出一名目上的金額---就是那一塊錢。
之後就會在30元與29元兜不攏的情況下而更加迷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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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回應: 網友2 2004/10/4 下午 04:22:53
說穿了,那一塊錢就是pesudo dol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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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回應: 土匪 2004/10/4 下午 09:50:42
相信大家看了這題目後,腦袋就拿出數學的理念方式,努力的破解這數學題,我也是,但以我的腦袋,十年也理解不了(不然數學老師就不會對我說:開心的過日子就好)。
在不求答案之後,我發現到一個現象:
a.在老闆的角度而言,他是要服務生退還五元,並無少一元的困惑。
b.在服務生的角度而言,他退還三元喑藏二元,行為雖不可取,也沒有少一元的困惑。
c.在住客的角度而言,他們付了十元,後來退回一元,變成付了九元,費用便宜了,他們也沒有少了一元的困惑。
那困惑的誰?
我想每個人對這現象的想法不一樣
只不知各位心中的想法是否跟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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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回應: 網友2 2004/10/4 下午 11:32:00
你還是沒說你的想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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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回應: 網友3 2004/10/5 上午 02:24:19
1.服務生私下a走2元
旅館老闆看到的是
旅館只收了25元(30-5)
2.服務生a走2元
我們看到的是
旅館收了28元(30-2) (看起來像是客人實際只付了28元)
3.服務生a走2元
服務生退回每人1元
客人看到的是
旅館只收了27元(30-3)
4.服務生a走2元,
服務生看到的是
25元給了旅館
3元給了客人
2元進了自己的口袋
所以事實上情況應如服務生所看到的
客人付的30元中
25元給了旅館 (老闆看到旅館收了25元) ---(1)
2元給了服務生(旁人看到旅館收了28元) ---(2)
3元退回客人 (客人看到旅館收了27元) ---(3)
所以25+2+5=30
共30元沒錯
最清楚事情始末的人(服務生),他的觀點才是正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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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回應: 網友3 2004/10/5 上午 08:26:23
補充說明,原文:
退了3元給每人1元
因此,那三人每一人出了9元
三人共花了9元乘以三人(9*3=27)
...以上的推論沒錯.但接下來
再加上服務生A的2元(27+2=29)<---這是錯的
因為客人付的27元當中,
其中的2元給了服務生,
其中的25元給了旅館
原文中:[再加上服務生A的2元(27+2=29)]這句話,是將
客人付給旅館是27元,
客人又多付2元給服務生
但事實上
客人給旅館的27元,已包含了服務生的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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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回應: 土匪 2004/10/5 下午 09:53:00
困惑的是我
老闆、服務生、住客以自己的角度,都覺得正常,沒有一元的問題存在,老闆滿足於優惠住客的生意經,服務生滿足於A了二元,住客滿足於一元的意外退還,他們都在滿足之中,唯有我這旁觀者,在計算著那一元。
想想生活週遭的人,莫不是以自己的角度看事物,同時又以旁觀者的角度看週遭的人,以自己的角度看事物,會看不到一元的差異,以旁觀者的角度看事物,又迷於一元的差異,自己的角度與旁觀者的角度雖不同,但終究是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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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回應: 網友3 2004/10/7 上午 08:26:19
一點都不迷啊~
用加法---
旅館先拿走25元
加上服務生的2元
再加上退回來的3元
剛好等於最先付出去的30元啊
用減法---
付出30元
減掉退回的3元
等於27元
而27元,
減掉給了服務生的2元,減掉給了旅館的25元..
剛等於零啊
我不知道您在迷惑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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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回應: 網友2 2004/10/7 下午 08:55:27
文章重點在這裡:「想想生活週遭的人,大家莫不是以自己的角度看事物,同時又以旁觀者的角度看週遭的人,以自己的角度看事物,會看不到一元的差異,以旁觀者的角度看事物,又迷於一元的差異,自己的角度與旁觀者的角度雖不同,但終究是迷了。」
不是在如何算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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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回應: 網友4 2004/10/27 上午 12:41:27
第8、10篇的回應:
這些話真的是直得沉思啊!!
枉費在下還上過【圓桌】的課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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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回應: 網友2 2004/10/27 下午 10:39:36
何謂【圓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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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回應: 網友1 貼於 2004/10/27 下午 10:56:02
網友3師兄:
您~第6篇回應~算錯ㄌ~~~~~大家來找碴~
誰先找到~網友3師兄~給他2元~或折合棒棒
糖一枝~~<網友3師兄A走ㄌ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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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回應: 網友3 2004/10/28 上午 08:26:10
那是手誤,我後來有看到..一直沒去改
25元給了旅館 (老闆看到旅館收了25元) ---(1)
2元給了服務生(旁人看到旅館收了28元) ---(2)
3元退回客人 (客人看到旅館收了27元) ---(3)
所以25+2+5=30
應該是為
所以25+2+3=30 <--這樣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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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回應: 網友5 2004/10/28 下午 10:50:32
哇!!!!!
網友3兄自首
我們就吃不到棒棒糖了
可惜可惜~~~~~~
引用文章一塊錢到那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