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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1 21:03:29瀏覽1842|回應5|推薦11 | ||
最近這幾天,霸凌的問題佔據了媒體版面。也許大家會很奇怪,以前好像問題並不嚴重,怎麼最近一連串整個爆發出來? 其實我覺得「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就像今天最出名的八德國中的案子,校長吃案了多久?而目前在檯面上會被媒體報導出來的霸凌事件只是比較嚴重、有報導價值的一部分,然而實際處在校園生活裡面,有些霸凌也許沒有電視新聞上的那麼嚴重,但仍然會對學童造成影響,這就是在海裡的冰山了。 我之前所就讀的國中,在地方上的聲名據說並不好。實際上,除了被刻意分類出來的所謂「資優班」以外,其他班級,也就是我們說的所謂「普通班」,就是龍蛇雜處,蠻多不服管教的孩子。學生有時候會對老師大小聲、有時候對老師沒大沒小,這些都算是我們司空見慣的事情,最近新聞報導有高職的老師班上幾乎都睡覺啦做自己的事之類的,其實在我們國中還算是某種「常態」,老師們還認為「只要有人肯聽就不錯了」呢!不過我們學校的情況並沒有鬧得很大,雖然霸凌情況時有所聞,但從來沒見過連署撤換校長,也沒看過記者甚至教育部長大陣仗來到學校來訪查。 至少就我的生活經驗來看,我會認為這種霸凌事件已經慢慢呈現某種「常態化」,特別是在國中,叛逆期加上易受幫派吸收的不穩定性,使國中生成為霸凌溫床。 其實我之前也曾為文探討,有時候會「霸凌別人」的人,其實自己家裡的問題也很多。大部分總是因為家裡沒辦法管教,才導致孩子學壞,甚至也有些是想讓別人發現他,所以才做壞事,也算是某種的「求救信號」。因此最根本的解決方式,絕對是透過社福等各種方式,盡量把不健全的家庭角色由其他單位或方式來替代,使孩子沒有不被重視的感覺。 然而,治亂世需用重典。家庭教育的改善是需要緩慢來做的,成效不能急。而目前要立刻改善整個教育亂象,還是得使用適度的體罰。我記得我之前在部落格裡也講過,於我而言,雖然有時候以記過代替體罰的方式,可能對未來的影響更為深遠;但是,如果我根本就不把「功」、「過」放在眼裡,那記幾支過對我又有甚麼差別?然而如果今天是被打,那就真的會怕了。 漢摩拉比法典是舉世著名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現在台灣地區的教育,應該也參考漢摩拉比法典的精神。記得我媽曾經問過我,如果有同學打我,我會怎麼辦?我當時回答「報告老師」(看,小學三四年級的我,多單純)。然而她居然跟我說,不要,你寧可打回去。我問她說為什麼?她回答,如果你報告老師的話,也許老師只是叫他跟你道歉而已,所謂「先動手就是不對」之類的;甚至有可能在「釐清事實」以後,反而認為雙方都有錯,叫雙方互相道歉,言歸於好。這個時候我的委屈只能憋在心裡面,最後反而會想說「既然如此那我也去打別人好了」。那樣反而更糟。因此寧可打回去,這樣就算對方報告老師,自己也打完人家,出完氣了,再做怎麼樣的處理也就沒差。 這個道理搬到管教上,至少要讓受委屈的學生認為「至少老師會幫他們伸張正義」,霸凌人的學生會感受到「我霸凌人家還是會吃苦的」,在機會成本的選擇下,寧可不霸凌。這樣子也許無法從根本上矯正霸凌者的心理態度,但是至少就行為上,可以遏止霸凌在校園蔓延。 其實,「學校該不該有體罰」這個命題,似乎可以放大些,跟「國家該不該有死刑」做一個對比。我們經常可以看見一些打高空的「人權團體」,替加害者伸張「人權」,但是卻沒有人看見受害者的無奈、無助、悲憤、不平。中華民國的國情本來就與西方不同,該不該有體罰,或者該不該廢死刑,也都是應該由本國的國情出發,做出最適合的判斷與決定才是。 扯遠了。登在媒體上的霸凌,只是所有霸凌的一小部分。教育單位不能夠光看到最近霸凌新聞一大堆,才想到要處理(作秀?),也不能只顧大的而不顧小的。我希望能夠看到一個夠魄力的措施,讓教育回歸教育,讓霸凌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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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