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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釋密‧第二十五分:化無所化
2008/10/10 03:45:00瀏覽753|回應0|推薦0



第二十五分:化無所化

﹝經文﹞

須菩提 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 我當度眾生 須菩提 莫作是念 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 如來則有 我人眾生壽者

須菩提 如來說 有我者則非有我 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須菩提 凡夫者 如來說即非凡夫 是名凡夫

﹝翻譯﹞

佛繼之說 須菩提啊 我度眾生本來是為眾生自覺上的引導性質 實際上見性成佛者還得依其個人「自性自悟」作決定 故你千萬不要有這種念頭 誤解我當化度一切眾生 這是什麼緣故呢?

因為眾生皆具佛性 所以能夠見性成佛的 都是因為他們自性自度 所以 沒有一個眾生是我化度的呀 如果說眾生的解脫與徹悟 都是我化度的 那麼成就如來的我 就有了 我、人、眾生、壽者相了 如此一來 則是法已有高下 又如何能稱作「平等法」?那麼我說的已成就如來 則實非究竟之如來了

所以啊 須菩提 在說法度化時 有時說的「有我」只是口頭上的假說 是因為區別與眾生立場說的 也是「不得不說」和「不得已之說」實際上在我自心自性中 並未曾有我啊

奈何凡夫不明白是義 只因為不明白我之真實心理 以為唯我方能度眾生、眾生非我不能解脫 故以為我亦有我了 這都是「知外不知內、見事不見理」之淺見啊 可曉得 我雖名之曰化度眾生 但我並無我見與我相

然而凡夫以為有我者 實在是尚在迷昧之中啊 所以說 須菩提 若論實理則迷者為凡夫、悟者為佛 佛與眾生本同一性 原來平等、了無差別 所謂凡夫者 因同具佛性、皆可成佛 若能覺悟即非凡夫 然若迷昧不悟、尚未見性覺脫之前 且權名之曰凡夫而已

﹝分旨﹞

本分主旨有二:

一顯如來「無我」之義 佛雖依「同體悲、平等慈」來導化眾生 但並不執著化度 不生能所之「人我」

二顯凡聖一如之理 在「事法界」觀之 雖有佛與眾生之差別 但是在「理法界」言之 則皆平等如一、無有高下

故必度必化者乃依事而言 而「化無所化」者是依理而說 佛能掌握這二項真理 才能有「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之真妙行

﹝分解﹞

「化」者 以法化度眾生也、「無所化」者 雖化度眾生 並不執著化度之事相 亦不染住化度的心跡 此即所謂「外不見所度之人、內不見能度之我」以平等心度平等眾、以平等法現平等觀「自他兩忘、能所不生」也

因為「眾生者」彼非眾生、非不眾生、「非眾生者」是眾生皆具佛性 尚未自覺而已 此即「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之來源 故當「一體同觀」不應生起差別想 又因眾生未脫離迷界之前 不得不以法度化 此又是「為他人說」大覺有情之緣起

由此看來 將佛性本具之「理法界」;與尚未解脫之「事法界」綜合一體作觀時 在眾生尚未出迷之前 實有眾生可度 故菩薩須行六度萬行法 應機設教以度眾生 而眾生既已生覺之後 又實無眾生可度 故菩薩又須一體同觀以見「是平等法」也

只要把「事」與「理」二者分開 雖有度化之行事 但心中並無能所之染住 將度化視為不得已之權法 以「是平等法」 視 心、佛、眾生三者無差別之理 作為內在主觀上的究竟實見 如能這樣雖度化而不執著度化 便是「化無所化」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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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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