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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5 17:34:11瀏覽837|回應0|推薦0 | |
Pardon my language 恕我直言 --胡瓜或李進良該被原諒嗎? 看到胡瓜女婿李進良,這麼百般地糟蹋胡瓜女兒,真是覺得這有點“現世報”的意味。 還記得1994年,也就是15年前李璿與胡瓜事件。一個弱勢的歡場女子,如今不知飄零至何處?當初,我也覺得這件“強暴未遂?“或是”強暴已遂?“抑或是”誣告罪“。最終也是不了了之。根據,這幾年來所積累的”人生經驗“或是”法務實例“來剖析的話。尤其是,最近法律界奇譚”高捷弊案“,幾乎全體無罪?那些泰勞白抗議了!那幾個名嘴奮鬥半天結果還是沒用。所以,當初就一個坐台小姐李璿能和胡瓜(那時的當紅主持人,要錢有錢,要勢有勢的)能對抗的嗎?依照,動機論來說的話,李璿敢對”熟客“—胡瓜來”仙人跳“嗎? 一般這些主持人,不是自己的熟悉場子,是不可能去玩的。包括媽媽桑之流的,迎合“大卡“客人都來不及,還敢搞他嗎?我的意思是,李璿就算想”弄“一下胡瓜,不找媽媽桑罩著,我看就算她跟老天借膽子,否則是絕對不敢的。所以,我只是個人推算,按邏輯說,從大樓的管理伯伯,到檢察官、法官等等,絕對都被收買了。還記得,那天電視上”全家護瓜“大會上。胡瓜握著”秀秀“的手!大聲疾呼著”我要是有做的話,我全家死光光“。真是夠好笑的了,現在想起來。好漢做事,好漢當,拿全家來賭咒,算哪門子英雄啊! 另記:秀秀,如今離開了,算是脫離了”魔咒“了!呵呵 我這裡再舉個例子,當初那些愛“附庸風雅“,交陪那些”星光熠熠“的明星顯貴的人,終於在幾場麻將後,付出了代價。我永遠記得那天的電視畫面,那時應該已經是一審宣判的時候了,替胡瓜頂下兩年刑責罪的哥哥,兀自騎著他那台後擋泥板還沾滿油漬的”三陽領導125“離開法院,而被宣判無罪的胡瓜開著他的黑色”賓士500“離開了法院。這場面真的是很諷刺啊!詐賭贏了上千萬的人,最後是騎著摩托車。一身清白沒撈到什麼錢的,無罪人士最後是坐上備有司機的高級房車走人。天啊!!人生至此,天道寧論 最後,還吸了毒,做了公眾人物最不該的示範。不知,咱們這社會哪裡出了問題了?演藝界是沒有人了嗎?還是,我們社會太有溫情了?讓一再犯錯的人,一輩子風風光光的,可以在主持界吃香喝辣的。如果,照這個標準,那大炳是不是就該被原諒了呢?胡瓜,真的是九命怪貓!不過,冥冥間還是被李進良給報應到了!! 大陸諺語“出來混嘛!終究還是得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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