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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5 08:14:33瀏覽551|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王慧瑛/竹北報導】 2011.01.25 02:56 am 被指控的這家法律顧問公司位在高雄市,客服人員表示,當初是他們委託的行銷公司對陳女做招攬,協助陳女解決卡債困擾,原希望與銀行協商讓陳女債務分100期,但銀行只同意83期,從頭到尾他們都沒有欺騙消費者,也有簽訂契約。 陳女向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投訴,她說,與她接洽的人員告訴她,先刷卡9萬9600元做為協商費用,她每繳一期費用,銀行才會撥給公司1000元代辦費。但收到信用卡帳單時,才發現近10萬元已被該法律顧問公司拿走,她的債務加重。 靳邦忠昨天與該家法律顧問公司協調,對方承諾會退還部分金額,並再與陳女溝通。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主任蔡美琪說,代辦公司抓準卡債族急於解決心理,表示可和銀行協商,但往往未解決問題前,又刷卡欠下一筆代辦費。她提醒卡債族,需要諮詢可洽全台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電話是(03)525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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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