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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6 11:20:42瀏覽879|回應0|推薦0 | |
【經濟日報╱記者陳宥臻、呂郁青/台北報導】 2007.09.26 02:19 am 前年底爆發的卡債風暴,銀行公會緊急制定的第一代債務協商機制,運作愈來愈順暢,去年底結束後,該委員會接著擬定明年緊接著有因應債務協商條例而成立的法院外前置協商機制,由於法源不同,受理對象的條件也不同。 去年受理對象是指以負債、收入的倍數來做區別,一致性專案協商中,負債比超過25倍,逾期一個月最低為80期零利率,逾期一個月內則分五種期數、利率3.88%至12.88%;其餘則是專案協商。 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同時也是台新銀副總吳清文說,明年新版前置協商平台,有四大受理的條件,第一是,未曾參與前置協商或銀行公會協商機制成立者。 第二,需在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小規模營業是指營業額每個月20萬以下。也就是五年內沒有做生意的人才能來申請,第一代債協並無此規定。 第三,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的債務總額不能超過1,200萬元跟第一代以負債與收入的倍數區分也有所不同。 第四,就是必須積欠任一家金融機構債權者。銀行主管解釋,意味著欠地下錢莊的人,就算欠了一屁股債,還是沒有機會聲請更生、清算。 至於利率,前置債協的利率預計在明年3月出爐,但由於一年來利率走揚,明年新版前置協商平台條件肯定不會比前一代的債協利率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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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