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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13:51:35瀏覽1029|回應3|推薦2 | |
中國時報2007.11.16林諭林/特稿 「卡債風暴」引發暴力討債、負債自殺等社會問題,促使朝野立委迅速通過「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看條例實施後,卡債族雖有機會藉聲請破產,免於走上絕路,但政府機關漠視債清條例上路前種種亂象,相互卸責,不但讓立法美意打折,更衍生新的社會問題。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讓卡債族得以透過債清條例重生,也是生命權大於債權的具體實踐,但不可否認,對欠錢的人來說,如有合法管道,可讓欠的錢「變少」、「不用還」,誰不會心動?不肖債務清償代辦業者,就是看中這種人性弱點,掀起一波新詐騙手段。 遺憾的是,政府明明知道有一群惡質不肖分子,想藉債清條例實施前的空窗期圖利,金管會也坦承超過半年前就發現這個問題,但從金管會、消保會、經濟部和法務部昨日回應看來,這些單位迄今沒有積極有效的防堵、查緝作為。 金管會銀行局和經濟部商業司,都以「不實廣告」,看待這些不法債務清償代辦業者行為,並稱會交給公平會查處。然而,如果這些業者「吸金」情形,真如立委指控一個月高達數億元,業者怎會懼怕區區「不實廣告」罰款?且無力償還舊債、又因誤信不肖業者多了新債的卡債族,有時間等到公平會查處嗎?會不會又因此多了幾條冤魂? 事在人為,如果過去幾條人命,促成債清條例立法,如今可以預見的債清條例新問題,政府沒有理由逃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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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