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12/05 12:22:43瀏覽920|回應0|推薦0 | |
【經濟日報╱記者 李淑慧】 2007.12.05 03:19 am 因此,「代辦」的行業就因此產生,最近坊間出現「資產管理公司」或「財務管理顧問公司」、「債務管理顧問公司」、甚至有律師事務所,打出「協助破產」、「代為協商」或「債務託管」等口號,吸引債務人上門。結果不但未能解決債務,反而白白付出高額手續費。有一名陳情人說,他的姐姐欠銀行150萬元,走投無路才委託代辦公司幫忙處理債務,沒想到不但150萬元的債務沒有解決,還多了一筆6萬元的協商委託費。由於沒辦法一口氣付清6萬元協商委託費,只付了4萬元,沒想到代辦公司還要他趕快把2萬元還清,變成討債公司,民眾活活被剝兩層皮。 代辦業者聲稱,將債務委託予該公司合作的律師託管,律師會寄律師函給銀行協助「擋債」,民眾就不用擔心銀行催收,還債壓力可降至最低程度。 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直接與債權銀行協商可行的還款方式,也可以向銀行公會、金管會求助,免得被代辦公司敲竹槓。 |
|
(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