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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9 12:10:34瀏覽1989|回應0|推薦2 | |
大陸投資經營你必知 - 是否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在接觸的一些台商(不只是台商,大陸本地一些企業也是),有許多的老闆對於中國大陸的勞動法規似乎都不是很清楚,對於員工合約(大陸稱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是否應作經濟補償也有些疑惑。 在大陸勞動法中勞動關係有一則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合同經濟補償規定」,本文以江蘇省為例作為參考。 是否補償,以 《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已在 n 如果員工提出續訂勞動合同而企業不同意續訂的,企業應當按照《辦法》的規定,向員工發放其 n 如果企業提出續訂勞動合同而員工不同意續訂的,企業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是,對於 對在 經濟補償金的具體計算標準 n n 自 平均工資為勞動合同終止前或 是否該與員工簽約 有些企業不與員工簽約,似乎想留些模糊的地帶,是否真能節省一些成本或可以省事,倒也未必。沒有明確的合約作相互的約束,當要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合約時該以何為依據,是否對員工需作經濟補償呢?時間起點該如何計算? Solution2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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