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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蒙主之命,奉主之法
2006/10/17 19:54:35瀏覽513|回應0|推薦5

你可以效法造物主,遵循造物主,但你不可自稱是造物主。

一神教中,上帝是一切事情的主腦。上帝永遠是對的,任何的人事物只要站在祂的同側,無須辨證,必是正確。只要站在祂的對側,那必定是邪惡、動亂、罪惡的代名詞。多神教中,神明之間彼此共和共治,相互較勁,是非雖定奪,但冥冥之中亦有天理。

人類社會中,政治人物之間,仿如多神教模式。這種模式下,善惡無人定奪,一切憑靠公意。而這公意,卻又有賴於你這「公」眾的規模,而且有時並不符合公益。我們無法事無大小地都能找到所有「公」民來表達自己的「意」見,於是人類社會選出了代議士。並且委派了一位上帝色彩的人成為元首。一切事情,元首就是國家的代表。於是,多神之間的較量,又變成了一神領導的模式。違逆元首的,就是違逆上天,禍害國家,也必定是邪惡、動亂、罪惡的代名詞。

上帝允許人類效法他,但絕對不允許人類冒充他。對上帝來說,人類是他所創造最完美的生物。而對人類來說,上帝應該是人類最完美的表率。人類常常抱怨這個世界被創造得不公平不完美,因為上帝創造了人類,卻讓人類為了政治與資源亙古爭戰不休,沒有開示一條導向大同世界的明路。

上帝沒有嗎?造物主只創造了一個爭亂不休的世界嗎?造物主從來沒有創造任何個體和群體能夠和諧共處,彼此依存相安相輔的生態系統嗎?有的!生物從單細胞開始進化,放眼望去,哪個動植物不是單細胞個體與多細胞群體和諧共處的典範?若說種類太多,人類無所適從,那何不從最完美創造物--人類的自己身上學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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