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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3.(四)逐漸敗解的家
2008/07/02 12:20:43瀏覽527|回應0|推薦2

我從這個月起每週到南部一次,帶一個女性寫作班,當天或第二天回來。我高興地告訴周圍幾個朋友,大家的反應無不:「高雄,那麼遠?」我說:「不會啊!這樣才可以離開家,少做一天女傭。」

「坐高鐵嗎?」

「坐自強號,除非趕時間。」

我是故意的,這樣才可以離開家一天,到外面散散心,為我的工作做點試探及舖路的準備動作。原來打算退休後寫小說,但沒多久就發現寫小說是很累的事情,比寫這種日記、雜文累多了,需要再找一個工作來做,調劑一下。比較起來讀書最輕鬆,當學生的人不知道這種差別,還哇哇叫,以為自己是天底下最辛苦的人,唉!

能夠有一天離開家,不做女傭,也是我的心願,最大的作用是做為我離開婚姻的第一步。我要先「離開」家,從離開一天開始,等到庭上大學之後延長為離開一週,他回家我才回來,自己也可以試試獨自生活的種種,然後在一個適當的時機向他提出離婚的要求──這是我目前的計劃。

工作除了有收入之外,也是接觸人羣,肯定自我,充實生活的方式,以工作需要做為離開家、離開台北的「正當」理由,是我想到的方法,我要開始舉起腳步,踏出行動的第一步。我當然希望有幸福的婚姻,但是當這個希望成為泡影時,繼續維持這種畸型的關係,就變成莫名其妙了。

不知從何時開始,全家出遊的情形不再,最後一次出國是庭三歲時,他今年已經十六歲了。那次我們全家去澳洲自由行回來後,我發誓再也不要和他出國了,果然再也沒有五個人一起出去玩過,不論國內國外都一樣。在那之前,我們常帶著小孩四處遊玩,度過了許多美好的童年歲月,如今都已經成為過去了。庭上高中之後,變得十分忙碌,芸排班,晚上常有活動,我這個老媽也要把握時光,做自己愛做的事。先生和孩子溝通不良,我不願扮演傳統關係中老是由太太先生和孩子雙方說好話、調解、仲裁的第三個人,凡事請有關人等自己解決,先生脾氣最像的芸常常迸出:「那就不要說了。」對我也一樣。先生仍以傳統的權威者自居,只是罵人的次數少多了,當要發言時,開口幾句,只見孩子個個走開去,落得他的高見沒有聽眾的下場,天天自己出去走山、散步、騎腳踏車,他的心境如何?我不知道,沒問,問了他也不會說,說了也不一定是真的。

屋子內的天花板、牆壁到處掉漆,這裏的空氣潮溼,房子老舊,有點滲水,要修的話是件大工程,也要很多錢,對於怎麼修?修成怎樣?我和他的意見不同,而且打算離開,加上平時財務的分配就十分不公平,我當然不願出錢,就這麼拖下來。我只能幾天用紙拖把掃一次落下的碎屑,下雨時掃水,還好房子很大,沒什麼不便。家中設備壞了,沒人修理,將就著用,東西不能用了,他捨不得丟,堆在某處,原來的豪宅變成破落戶,家中的住民很少聚在一起聊天、說笑,客廳很少有人坐在那裏,吃過晚飯就各人回房間抱電腦,彼此不太知道其他人的想法,我用盡生平力氣、謹慎小心帶大的孩子我都不認得了,…… ,怎麼變成這樣呢?

最哀傷的是想到這個家「沒有我」時,會是什麼樣的情形呢?孩子們變成「回爸爸家」,或「回媽媽家」,當孩子的「家」在這裏時,「回媽媽家」算是「回家」嗎?──不想了,到時候再說。

眼看著這個家將解體,解體前已經朝著敗壞的路走,這麼下去,幾年後會成為什麼模樣呢?大家漠不關心,只忙自己的事,已經很久沒有「共同」為家做些什麼了,包括招待親戚、朋友在內。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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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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