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很多事還是少說為妙
2013/05/27 14:21:06瀏覽2379|回應2|推薦19

現在越來越相信很多事都不必跟人說那麼清楚。

除非是受了冤屈,需要澄清,不然會有名譽上的損失,或直接被關入牢裡,其他無關緊要的私事別人知道不知道都不必辯解,事實真相只有一個,自己知道就好。

人不是不會思考的動物,你說什麼人家信什麼,很多時候人家不一定會照你說的這樣想,就算你說了別人也不一定認同。

那不如不說得好。

 

例如我在國外住久了,從來都覺得婚前同居沒有什麼不好。

兩人交往穩定談及婚嫁前最好住一起半年左右,才會知道兩人到底能不能長期相處。

美國的交往流程都是,剛開始先約會,這時可以同時約會很多人,因為大家都還在互相認識階段,沒有定下來,所以就算坦白還有在約會別人也沒關係。

之後兩人穩定,感情就開始專一,這時兩人就會說明白,是Exclusive,不再有其他約會。

專一交往過一陣子,就會考慮同居試婚,之後如果沒有相處上的大問題,就會結婚。

華人交往文化是直接跳過約會,馬上專一,然後跳過同居,直接結婚。

所以和他們說自己目前處於約會階段,同時約會很多人,那會被批評是劈腿。

說同居,那更是不得了。

所以乾脆三緘其口。

 

反正怎樣都有人會說話,怎樣都會有人有意見。

有接受不同文化還有不同生活方式的雅量的人並不多,大部份的人是只要別人做法和自己不一樣,就會諸多批評,甚至衝突。

為了避免衝突,日常生活遇上不管是誰,所有話題都只好淪為膚淺的「你好我好天氣好大家好」。

我又不是來傳教,更何況我的想法做法不一定適合別人的狀況,那在人家面前,我不如少說幾句,有什麼想法可以在自己的部落格子上說。

這裡大家愛來則來,不愛來則去,理念不同言之有物的回應留下,含人身攻擊語言的刪除,總之我寫得休閒,大家讀得休閒,不必太認真。

網路上大家都是匿名,所以言語會比現實生活上來得尖銳,忽略禮貌,自己現在日常生活真的很忙碌,煩惱也很多,不再有空理這些無傷大雅的用字欠佳。

十幾歲時我會長篇大論回應,現在打哈哈兩字回答算數。

轉過頭就忘,忙別的事去了。

這樣總比現實生活上說了什麼話吵起來影響飯碗的好。

 

網上說得比較多,現實生活上說得比較少,但無論如何講話還是要很小心。

別忘了我還有個恐怖前任,三不五時希望複合,要是我無腦出來曬恩愛,狂貼照片還是什麼的,刺激到前任,那就真要樂極生悲了。

你以為找一個人的住址有多難。

所以低調,沉默是金,禍從口出,小心行駛萬年船,這些外婆小時候常常教我的道理,還是最正確的。

自己的開心,自己的煩惱,自己的私事,自己知道就好。

不要為了想要比較,比別人恩愛,比別人成功,就什麼都說出來貼在臉書上,還是部落格上。

愛現現出來之後,你真的無法控制別人怎麼想,或拿那些資訊來做什麼。

 

我一個愛現的同事,公開她為愛而出國去找男友,想在國外結婚。

為了曬恩愛,她公開兩人多親熱,她看電影,男友會在耳邊翻譯。

這狀況讓我這種老妖怪看了,不但不會羨慕她有情人終成眷屬,反而直覺反應就是不妙。

到一個說英語的新地方,不馬上學習自己已經有點基礎的當地語言,趕緊找工作求生存,還依著甚至連老公都不是,只是男朋友而已的人,把依賴當成浪漫。

蜜月期一過,生活還是要過,浪漫的依賴成了壓力,能夠幸福美滿的真的不多,就算有,很多也只是表面。

從小隨老媽出國,看她同事還是當地其他台商,我看太多了。

在國外不會當地語言,小鳥依人靠丈夫的太太,很多是要忍苦忍上眼珠子的。

單純只是被丈夫看不起,寄人籬下就夠受的了,要是丈夫在外亂搞,搞到所有人都知道,她們也只能當鴕鳥,因為離婚不能自己生存。

看,我的想法就不是她所希望的。

我並沒有羨慕她,反而直覺她可能要吃苦。

不過真吃了苦,這些人也不會放臉書公開就是了,所以無從考證。

你就當我酸葡萄心理吧。

 

再者,我知道她的姓名,知道她的入境日期,我也知道某些地方法律要結婚留下,是要靠未婚妻簽證,而不能用旅行簽證。

我真存有壞心,現在就能通知當地政府,把臉書截圖附上,說她有移民傾向,讓她被遣返。

所以讓別人知道那麼多,不正是給了別人傷害自己的機會?

 

因此,人生如戲,但沒必要演給別人看。

不管是在現實生活上還是網路上,把自己嘴巴封緊,控制說出去的資訊,是為了保護自己。

在這資訊爆炸,所有東西都便捷快速,愛現狂有各種途徑在網路上展現自己的年代,按下送出鍵前,真的要好好想清楚呀。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keptical&aid=7680107

 回應文章

我也是
2013/06/02 15:47

不過我是轉貼一些自己覺得很感動的文章到網站上,

自已的事別人大多幫不上忙,反而落人口實,

寫太多做什麼,又不是每個人都對我們心存善念。

Jadelyn(skeptical) 於 2013-06-03 07:32 回覆:

沒錯 XD

所以匿名還是好事,保護自己。


123到台灣
字字入我心
2013/05/31 20:52

妳說得實在太對了 !!!!!!!!!!!!!!!!

終於有個人跟我一樣的想法。我超級討厭一堆人在FB上PO他們每天幹麼,去哪裡玩,跟誰在做什麼事 !!!! 我覺得是一種生存壓力 !!! 覺得這些人是笨到只會炫耀,殊不知有心人士就利用這些資訊幹壞事。例如,我們這邊,有人就把回台灣的消息放出去,然後有心人士就利用你不在家的空檔,闖空門 !! 諸如此類的事ㄧ堆 。

但是不說又會被人講閒話~我幹ㄇ被逼著去講我的私生活 !!!! 私領域不想被知道就是不想,生活壓力已經一堆了,還要承受這種被別人八卦的壓力。

看完你這篇文章,我更加篤定我的想法跟堅持是對的,我只會PO新聞或是時事文章之類的上網,自己的事,我幹ㄇ讓別人知道 !???

Jadelyn(skeptical) 於 2013-06-02 06:19 回覆:
感謝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