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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高層若視飛安會隱匿與包庇錯誤之事實為理所當然,繼續呵護它吧!
2010/03/23 07:43:52瀏覽726|回應0|推薦29

謝謝紫氣東來的來函,鑒於您的問題應是大多數朋友的問題,故希望您別介意我仍以此方式回答您(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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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的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真是值得我们学习!

基于科学精神与人文理想——老哥的工作有着非凡的意义与作用!

老哥的文章小弟都看了,获益匪浅。

老哥的文章有通过名嘴或者民代上达天听的可能吗?这是制度与媒体权的一种反应啊——这也是台湾相对成熟的渠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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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氣東來:您好

謝謝您的誇獎!

事實上,您這個問題我曾考慮過。但是時機似乎尚未成熟,因為這是國內第一個,亦是唯一的一個【飛行機師就肇致飛安事故緣由訴諸於法律,擺置於檯面】案例。

個人限於經費與限於國內無案例之故(這不是一般交通事故,不是妨害風化、不是違反票據法、不是…),故我沒有請律師,法庭上面對對方三位律師,我依然勝訴,只因為他們根本不瞭解飛安這塊區域 (提出的問題一一被我舉證駁倒,對方甚至拿國外機場,如德國漢堡、英國柏明瀚、…等國際機場企圖說明國外機場也有類似設計(事實上該作為更糟…自曝其短!)

同理,名嘴與民代亦如這三位律師一樣也會有同樣問題 (不瞭解飛安這塊區域) ,這絕不是鋪天蓋地似的胡亂舉證 (如舉德國漢堡機場…,亦絕不是陣面大、場面大 (會吵、會鬧、大聲) 就贏。否則,明明是飛安問題,五分鐘之後變成地安問題! 這…這就離題了!(飛安與地安不同) 這是我絕對不願意看到的現象!

今天的我採默默耕耘,計畫就飛安問題,因專業所必然衍生的生澀,在配合圖片,逐一舉證與說明下,逐漸化解其生澀與不易瞭解之處。更希望的是:個人努力企需線上的朋友與您及您的朋友們,一傳十、十傳百、百傳千…。日後,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地檢署等高層單位如何面對這個問題 (飛安會“隱匿與包庇”錯誤,把事關搭機民眾身家性命,財產安全之飛安問題“一言堂”及“胡搞瞎搞化”)是繼續呵護亦或是就失職失責人員予以檢討

上述政府高層單位,你當然可以把小蝦米的陳訴書(含具體事證) 擱置一邊,繼續呵護飛安會失職、失責之人員,繼續矇著眼睛、摀著耳朵、閉著嘴巴,但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飛安會該“隱匿與包庇”、“一言堂”及“胡搞瞎搞化”的飛安,就是藏身於你我四周一顆威力更強大的不定時炸彈。

故您的問題,我的看法是:因為名嘴與民代就飛安問題尚未確實明瞭前,恐怕不宜。否則,誠如前述,明明是飛安問題,五分鐘之後變成地安問題!

謝謝您的來函, 祝安好!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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