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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 vs. 一言堂 = 撥雲見日 還我清白
2009/05/02 09:37:00瀏覽1762|回應8|推薦5

判決書 vs.一言堂 = 撥雲見日 還我清白

飛航事故調查法第5(調查目的)︰「飛安會對飛航事故之調查,旨在避免類似飛航事故之再發生,…。」

一言堂?

飛安事故發生後,諸多的案例可知︰國內相關單位與人員身分儼然就是飛機黑盒子代理人,然何謂飛安?何謂肇因?何謂規範?甚至︰已渾然忘記事故調查之目的為何?

面對“一言堂”這齣戲,大眾實已產生時空錯亂及主客易位之錯覺。讓黑盒子說話吧事證擺置於檯面、見證於法律途徑之後,真實情形會是如何

判決書之認定,對照飛安會之飛航事故調查報告,印證:隱匿缺失之調查心態、歸責於飛行機師之偏頗作法,與我們搭機時,企盼確保你我身家性命、財產安全所需的“飛安”,顯然尚有一段差距。

判決書就飛行機師之認定(摘錄)

一、 「…,根據座艙紀錄器的對話抄件內容亦可見原告與

     副機長對滑行道在何處,的確有確認的動作。」

二、 「…,可見彼等確實有做到一人持圖、一人滑行之規

    

判決書就飛安會與民航局之認定(摘錄)

一、 「…,實有偏袒被告民航局之嫌。…,難道機場飛航

     安全的要求,在與駕駛員飛行安全的要求相比較,相

     對的較不重要?…,難道要求駕駛員要自行判斷哪些

     資訊是對的,然後再決定?…。」

二、 「…,依據風險理論,會引起風險的因素,如因此發

     生該風險可能造成的結果,掌控該風險的人自應對該

     風險負責。…則飛安會逕將之列為與事故無關之風險

     因素,本院自得不予採信。」

三、 「…,該資訊指示牌的設置,就是與結果的發生有相

     當因果關係:…飛安會逕將之列為與事故無關之風險

     因素,本院自得不予採信。」

四、 「…,該資訊指示牌係原告與副機長判斷決定之重要

     事項,…該資訊指示牌的設置,自與結果的發生有因

     果關係。」

五、 「…,飛安會既然認定勤務車道之設置,較資訊指示

     牌為晚,且…,可進一步避免誤失發生」,…,也就

     是說明該資訊指示牌設置不當,應予檢討,與本事故

     有相當性因果關係之明證。

六、 「…,依被告提出德國漢堡國際機場,更足以證明被

     告之設置有可議之處。…,推卸其應該將機場設施可

     能造成駕駛人誤認之風險排除之責任,實不可取。」

七、 「…,就該勘驗之結果,與飛安報告勘查事故發生後

     勤務道路旁,即停機坪邊緣邊燈之設置並不相同。」

八、 「…,編號五之一及邊號六的兩盞邊燈,有如滑行道

     左、右邊燈,佐以資訊指示牌設置不當,均為發生結

     果之原因,依條件論的因果關係,該邊燈之設置,與

     結果之發生,有因果關係。」

九、 「…,當過失發生在原告處時,即認有因果關係;

     過失發生在被告民航局時,就僅成為改進之事項,…

     。」

十、 「…,推卸其應該將機場設施可能造成駕駛人誤認之

     風險排除之責任,實不可取。」

就“身負場站及助航設施之規劃、建設事項”等重責大任的民航局,怎能悖逆「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提供錯誤的場站設施予飛行機師(使用者)

就“身負飛安事故調查,避免類似飛航事之再發生”重責大任的飛安會,怎能悖逆「飛航事故調查法」、「飛航事故調查標準作業程序」等等規定,進行不實之調查與從事不實之結論報告?毀人不倦?

飛安事故後,上述單位怎能諉過於飛行機師,未自行判斷場站設施之真偽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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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irus&aid=2907594

 回應文章

nino.lin
證明? 造假?
2009/06/18 19:49
如何證明? 我怎麼知道是不是有造假?
Hot Rock(sirus) 於 2009-06-19 20:27 回覆:
謝謝來函. 很簡單, 進入司法院之裁判書查詢, 鍵入台北地方法院(民事) ,全文檢索語詞: GE028即可.
這年頭騙別人,就是騙自己. 不是嗎?
Hot Rock(sirus) 於 2009-06-27 22:06 回覆:

找到呢? 很容易不是嗎?  徇司法這條路是迫不得已的事. 但也唯有這方法才能將關係你我身家性命的問題找到正確出路, 否則飛安會 "一言堂"的情景將永遠存在, 飛安永遠只是個動聽的口號. 類似的事故亦將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試想: 摸摸鼻子認倒楣, 錯誤未實施改正下, 終有那麼一天, 我們會為乘客名單內的熟悉名字而痛哭不已, 來得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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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解决了这樁冤案
2009/05/25 13:48

真相大白了吗?是否圆满结局?

祝福

Hot Rock(sirus) 於 2009-05-28 08:32 回覆:
尚未結束! 還需繼續加油!  謝謝您的鼓勵並敬祝端午佳節快樂!

XXY123
事後諸葛亮
2009/05/22 18:56

好個毀人不倦,  我朋友是飛行機師, 執行任務時也曾遭遇了些突發狀況, 雖然處置得宜.

但調查單位的調查態度, 套句俗話就是: 事後諸葛亮. 你不是當事人, 怎能以你的角度去

研判當時情形? 作者說的好: 待黑盒子解讀.

Hot Rock(sirus) 於 2009-05-30 22:13 回覆:

為飛行機師在當今社會屬弱勢團體, 往往是敢怒不敢言. 即使被....., 也摸摸鼻子認了! 一而再, 再而三之後,  飛安被成為一言堂,  成為隱憂, 將會是存在於你我身邊的無形炸彈.

本GE028案就是個例子. 若我未做任何努力, 資訊指示牌會更改至目前位置? 交叉滑行道前會繪設資訊標線? 滑行道標線會重新繪製?  滑行道邊燈會移走?
顯然不會! 發生飛安事故之原因依然存在, 下一次事故將會落在那一家航空公司? 那一位機師會是幸運兒? 飛安仍是一言堂, 第三次飛安事故, 第四次飛安事故


Liou l.l
NICE
2009/05/19 17:17

言簡意賅 我喜歡


...
自言自語?
2009/05/15 06:04
自言自語?
Hot Rock(sirus) 於 2009-05-19 07:30 回覆:

抱歉! 理因在最短時間回應二位, 這是應有的禮貌.
但重覆了好幾次, 寫好接著又刪掉.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 事件之所以有對錯, 乃因生活有了你我必須遵循的公約,
規範所致. 幸好有黑盒子, 有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 飛航事故調查標準作
業程序.....等等規範. 是非對錯, 一目瞭然.

是非不分的社會, 會是什麼景象?


......
是嗎?
2009/05/13 16:50

嗯,是嗎?


nobody
原先對作者之說感到懷疑, 現在清楚了!
2009/05/05 05:32
加油! 加油!
Hot Rock(sirus) 於 2009-05-07 06:31 回覆:
謝謝!

lion.001
水落石出
2009/05/02 17:39

俗語說的好, 紙包不住火. 加油!

Hot Rock(sirus) 於 2009-05-07 06:30 回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