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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攤血」事件對社會的影響(一)─何者為真
2013/09/18 20:02:56瀏覽4033|回應0|推薦4

在慈濟那篇針對一灘血「不忍與不捨」的聲明中第四項指出「李女士在獲知判決後,曾於八月二十四日召開記者會,堅稱她在向證嚴轉述此事時,就說是因八千元「保證金」而離去。對證嚴而言,該款項究竟是什麼名目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陳姓病患確因無法繳納一筆款項而抬離診所並導致死亡,這才是此一事件的核心問題,也是證嚴聽聞這一悲劇後立志從事慈善工作,幫助世人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事實真是如此嗎?讓吾等從下列幾項來分析:

一、     召開記者會的單位:依照佛教弘誓學院「「一攤血」訟案後續發展總回顧」中明確敘述著「824日下午三點,慈濟基金會於台北靜思書軒舉行記者會,由慈濟基金會發言人何日生居士主持,邀請「一攤血」見證人李滿妹母女二人、昭慧法師、劉振瑋律師與聶齊桓律師,表達對此判決的看法。」,因此可知這場記者會是由慈濟所主辦的。

二、    李滿妹在何處的言論為真:依照佛教弘誓學院「「一攤血」訟案後續發展總回顧」中明確敘述著「 李滿妹女士強調,她當日確實有看到一攤血,而且告知證嚴法師,這是因付不出保證金而被抬回去的原住民產婦所流下的一攤血,所以她不解何以說真話也要被判敗訴。」,而是證嚴的聲明亦採此說!但在法院判決書中的記載卻是「刑事庭調查初訊稱「問他為什麼要走了,他回答說要付八千元,他們沒 有錢就走了(參見刑案卷一,第一八五頁)」,隨後稱「(法官問:原住民當初有無告訴你是保證金八千元)他是有告訴我錢要八千元」、「(法官問:為何跟被告證嚴法師說是保證金八千元)我沒有講保證金, 我只有講要八千元」(參見刑案卷一,第一九六頁),」此外,法院判決書中亦記載著「大愛台專訪的錄影帶中,一開始也是說「要八千元(未說明性質,也未提到保證金)」,而後主持人問為什麼知道是保證金八千元?還是說「錢要八千元」,主持人隨即問交不出錢怎麼辦,則稱「我也不知道 」,而後主持人繼續問情形如何?才說「告訴上人是要繳保證金八千元 」;但一直說明「一直在場,醫生都沒有出來」等等」暨「慈濟三十五週年記者訪問時,說「當時大愛台記者也都在旁邊,並訪 問我,我就告訴他原住民難產要八千元的事情(參見刑案卷一,第一九 六頁)」,然而聯合報之刊登內容是「去莊醫師那裡看病:::,繳不出八千元的保證金,只好把人又抬走,留下地上的一灘血」(參見本院卷一,第二二頁),刑事庭訊問該報導之記者梁玉芳,其稱「(法官問:甲○○有無講到保證金八千元)有講到八千元,至於有無講到保證金 我不能確定,因為我們之前就知道一灘血故事」(參見刑案卷一,第二00頁)」也因此,法院民事庭綜合所述認定「一灘血是存在,但背後的故事失真」,並做出「甲○○稱「(法官問:原住民當初有無告訴你是保證金八千元)他是有告訴我錢要八千元」、「(法官問:為何跟被告證嚴法師說是保證金八千元)我沒有講保證金,我只有講要八千元」,甲○○告知釋證嚴「原住民因沒有八千元而離去」與背景故事是一致的,釋證嚴轉述為「因保證金八千元,而拒診」與甲○○告知的內容不一致而失真。」的記載,而判決「釋證嚴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三、    結論(釋證嚴的轉述失真與損害賠償):慈濟的聲明是不實的

A. 釋證嚴的清白與否在李滿妹的於法院的證詞:民事庭的認定根據了李滿妹的證詞,主要是在刑事案卷中的記載,因此,釋證嚴在一灘血中被認定「轉述失真」並非如記者會中所指控是件烏龍判決。

B. 慈濟聲明的失真:因此慈濟發佈的聲明指稱又再度偏離事實,可見慈濟暨釋 證嚴並無「懺悔」之心!

D. 「持戒破戒成上人」:釋證嚴本身為佛教之僧尼,慈濟係屬佛教團體,因此佛教戒律勢必得守!而一般所熟知的佛教五戒中,「不妄語」即為其中一戒!而所謂「妄語」係指「心口相違,言不稱實,欺誑他人」(見懺雲法師編「五戒表解」,「轉述失真」即「言不稱實」之一!但釋證嚴所創立之慈濟卻讓其獲得上人之稱號,但此一轉述失真,卻也造就了「持就破戒成上人」的意象,而慈濟的發展亦為「詐騙可以成就一番事業」背了書,而破壞的社會道德觀!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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