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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8 00:16:07瀏覽4784|回應89|推薦394 | |
最近有一位格友按照我提供的投稿咨詢向某雜志投了稿,結果獲選了,他開心地對我說;好比中了樂透,對我來說,還是中樂透才能真的樂透,哈,但其實我是能感染他那高昂的情緒的,因為我自己也投過稿。 記得生平第一次“產生靈感”的場景是在臺北仁愛路二段家附近的“小美冰淇淋店”,我下了課總喜歡逛到該店先來客冰淇淋,那次在我對面坐了一位婦人,婦人每次見到有人推門進來都會引頸企盼,然幾乎每次都失望而迴,一直到我離開時,她都沒等到來人,回家後我莫名地就寫了一篇“失婚的婦人”,投了大華晚報,不久就上了報,結果報社的編輯打電話到我家找投稿者,彼時我大概才十二,三歲,編輯先表明自己的身份,但聽到我童稚的聲音,不由分說就說:“小妹妹,我找妳媽媽――”(我有在稿件上注明我是女生,但沒寫年齡),我回答他:“我就是我媽媽”。這位編輯大概不怎麼相信一個孩子居然可以揣摩中年婦女的心聲,非要和我約見。還是在冰淇淋店,他問了一長串問題,我即拼命地橫掃我心愛的冰品,最後他還是一臉的“霧煞煞”,因為我幾乎都推給“你問上天,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耶。”打了個滿足的飽嗝,看他不太情愿地掏著口袋,當然對這點我拼命地道謝,露出大門牙,笑得十分無辜甜美。 其實我是真的無從回答起,多年後我以類似的問題(應該算比較白目)問我的朋友林燿德:“你為什麼會寫詩啊?那來的靈感啊?”,結果他也是沉默了許久,接著就送我一本書以為代言,書名是“妳不暸解我的哀愁是怎麼回事”。 我拿到五百多元的稿費,食髓知味,開始了我的投稿生涯,一路下來也不知道到底投了多少次稿,命中率算挺高,口袋里的零用錢亦多了起來,想想自己或許真的適合這個“行業”,那時比較不懂“職業道德”,也是意圖取巧啦,經常一稿兩投,先選上的我自是先給對方,然後再假惺惺地編了個理由婉拒第二家,但某次那第二家馬上識破我的“存心不良”,將我狠狠訓誡了一頓,把我的名字打入黑名單,但我也由衷地覺得自己有錯,道歉連連,將稿費全捐給了一個收留流浪動物的機構,并領養了一隻小土狗。事實上,我那時一直就想要收養隻流浪狗,所以也不算做什麼好事。幾年後,我在個演講會上和那位女編輯遇上,我上前去和她搭訕,她知道了我是誰,一拳捶在我的胸口上:“妳噢――小心聰明反被聰明誤!”,我撫著胸口,不好意思哀叫,見她跟眾多媒體的熱絡模樣,試想如果那黑名單發散到各家去,我豈不成了過街老鼠?不由得慶幸自己還“良心未泯”。 挺有趣的一次是我投稿中國時報,那篇稿名為“一個叫林某某的女人”,在故事中有個女主角刊登尋人啟事的橋段(尋找多年前在火車上棄留的女嬰),當時可能一時腦殘,居然將自己家里的電話號碼提供給小說用,也就是;女主角的尋人啟事變成本姑娘自個兒的“千里尋兒記”。我原來的想法是;讀者們應該會分辨那只是個杜撰的小說,怎料讀者們非常當真,於是乎,電話紛紛打來,大發慈悲心安慰我的有之,要拿錢幫助我的有之,提供來歷不明消息的有之,欲將自己女兒過繼給我的有之,,無論如何我聲嘶力竭告之對方;那完全是我瞎編的故事,但聽者藐藐,無視我的無力,就是要“給力”。最後不得已只好將電話號碼換掉。
另外一次,我換了個筆名,寫了篇短篇小說“老人與狗”,中國時報後來轉來了許多讀者寫給我的信件,這回,我變成了個無依無靠只有一隻老狗陪伴的孤獨老人,信件一開頭都是“某老先生您好——”,信中內容無奇不有,有人稱贊,也有人窮罵,記得有位卡可愛的讀者熊熊逼問我:“老人與狗跟“老人與海”有何不同?蛤?你簡直欠揍!”我一時懷疑對方會不會將我的標題看成“老人與海狗?” 是啊,狗與海,一字之差罷了,算算筆畫,也只差“一點”,海的部首是水,狗的部首是犬,水中的犬,不就是海狗嗎?嗯嗯,所以,算師出有名啦。也或許他是海明威的頭號粉絲,不管其情節如何,只要標題前三碼相同,就有剽竊嫌疑,此人多次來信,熱罵不休,拿他沒皮條,只能裝死。不過大部分的讀者都十分友善,同情票不少,最妙的是一位住在西螺的寡婦,情意無限綿綿,說愿意嫁給我這孤苦伶仃的糟老頭,一生一世做我的好伴侶,唉,我乃一介江湖“不奇女子”,寫稿“騙點銀子”(玩笑),那堪人家如此盛情加美意?唯有跟祝英臺一樣,明示女兒身,害得人家黯然神傷,猛嗔怒:“妳小姐也太會騙人啦!” 吾人有感那時代的同胞們確實非常有心也單純,電腦尚未問世,想要飛鴿傳書,先到文具店瀏覽那些賞心悅目的各式信封,講究者,對待一封信,好比處理一件藝術品,不但會選擇飄著清香雅致的外包裝,內頁也需一式搭配,字體則以“龍飛鳳舞”尤佳,連郵票都美不勝收,拆信刀更是不可或缺。我見過一位朋友在收到一封情書時,先是閉著眼睛,將信封放在鼻子上深深一聞,再聞,(換了我,一定連續打噴嚏了)嘴角浮出一朵飄忽的微笑,眼神失焦之至,之後,小心翼翼地拿出拆信刀,好比時間不要錢地慢慢吞吞一小刀一小刀凌遲(鱗次)往那愛人的信(心)深處入駐,微顫的手將信取出,再來,就拋下旁人我,如同狗狗需要將骨頭埋在那里一樣不準我搶食。不過我還是有“作用”的,那就是事後逼迫我分享她的好心情。 我當時收到過比較奇特的一封情書,出處是“綠島”,咋看下心一愣,因為外型如同我朋友的信那般,感覺上,有經過別具匠心的設計。打開瞧,竟然是一位受刑人寫給我的,這位受刑人也是看了我的一篇登在報紙上的文章,非常激動,原來我那故事是描述一個兵變後男人的內心世界,剛剛好這位受刑人也是遭逢兵變,但他的做法太激烈了,或許正直血氣方剛年齡,他將情敵海K了一頓,結果情敵的腦部嚴重受創,變成植物人,女友也執意離他而去,家人因為不諒解,幾乎都不去探望他。他後悔莫及,內心無比煎熬,好幾次萌生自盡的念頭,或許是移情的需要,也或許是下意識的自救感知,他希望我能在他的這段非常時期陪伴他。我幾經琢磨,回了封鼓勵他的信,之後他給我的信越來越密集,但我覺得似乎已沒必要讓他誤解我真正的意思,就漸漸回避。然不可思議的是,在這事過了近十個寒暑後,一次演講會的後臺,他親自來看我。原來他出獄了,一直留意著我的動向。那天我的行程很滿,所以只和他淺談了一會兒,沒有天雷,也沒有地火(連一起演講的其他作家似乎都覺得有點失望,看他們的眼神就知道了,嘿)。 他送給我一束玫瑰花;附上一張寫著幾句祝福話語的卡片,以及自制的一個手工藝品,我想得以勾動我們的應是一份回憶,一份珍惜,一份感激,一份淡淡的情誼中的真心至意吧?無論如何,我知道他已經有了新的人生方向,亦有了個不計他過去的女友,由衷地為他感到高興。 後來,我又將我和他的故事寫成一篇六,七千字的小品文,當時我人在上海,剛好看到手邊的“知音雜志”在征稿,不怎麼抱希望地投遞了去。因為我大致知道知音雜志不太愛用小說式的體裁,但他們的優點是審稿時間挺快。巧的是知音的二位編輯那陣子也來到上海出差,總編輯教他們跟我聯絡,電話中我聽到了來自武漢的一種鄉音,蠻興味的,原來總編輯決定采用我的稿子,但需要多一些修正。二位編輯非常熱情,非要請我吃飯,我第一次品嘗了一種叫“泡饃”的玩意兒,還有辣到頭皮發麻的肉串,以至於在敘述故事時有著痛哭流涕般的聲效加分?二位編輯頗為感動,立即傾囊相授怎麼投稿知音的訣竅。那篇文章的稿費應是我投稿以來的以字數算的最高報酬,近七千人民幣。基本上,知音喜歡的是平鋪直敘的手法,但需要較強的社會性而對話不必太多,也注重故事真實度和時間;地點的細部清楚交代,最後則一定附加一個非常有警示意味的結尾。(那個結尾怎麼教我聯想到臺灣名人盛竹如說書人般又帶種執法者的特有聲音?――) 還有回我上網查自己的名字,發現有篇一萬多字的已經發表過的小說居然被大陸某家雜志轉載,卻無人通告一聲,再繼續追蹤下去,OMG!這篇小說居然一共被轉載了八次。我先去電詢問第一家雜志社,對方完全不意外,只告訴我轉載是合法的,也無須經過作家的同意。如果作家自己追查到,那麼就可拿到一千字三十到五十元人民幣的稿費,但對方又說:“如果您想直接把稿費捐給慈善團體,我們會更樂意,作業也更方便。”。我說我有自己的打算,也有上海的銀行賬號,為了證明我是作家本人,需要傳真我的身份證,護照,但還不夠,因為有同名同姓的,所以,我又辛苦地去翻找原來刊登那篇小說的雜志,因為年代已久,真的是大費周章,但我的目的倒不光為了錢,只覺得對方的做法有點損害了我的權益,也就是他們本應該的主動性摻了那麼一絲含糊。 最後一次投稿是前年的事了,稿子悠悠忽忽地度過了春夏秋冬才姍姍來遲地報了佳音(後來編輯有來信解釋是作業上出了點差錯),我自己都幾乎完全忘了,因此,在許久未感受到那種稿子被錄用的快意後,這次讓我特別雀躍,得款一千五臺幣,我將之裝進紅封袋中,放在我的枕頭下,用來討個真正發財夢的吉利,哈。 說真的,投稿是每個人都可嘗試的小小夢想,然也需要有被退稿的心理準備,我當然也被退過稿,但對方很有意思,因為信件上的標題是“功德無量”,我在第一時間看了還以為發生了什麼大事,一顆心狂跳不已,原來那僅是人家的“客套話”,表示對文字工作者的一種敬意。比較多時候,他們會用“忍痛割愛”云云告之,那我免不了嘀咕,既然確定是所愛,何以要出讓?一直到我自己也當上報社編輯,才知道要退那些對寫作熱情不墜的人士的稿,真的有些兒難為,這其中還牽涉到交情的問題。一次老總的好友也是當時的名作家寄來了一個長篇,竟然是挺標準的有色小說(編輯們都一致認定,而“有色”還算是含蓄的說法),老總看完後直咂舌,捏耳朵,自覺不好推托,居然教我去當“黑臉”,我絞盡腦汁都想不出要如何安撫那位名作家,想到也用“功德無量”可好?(又一次腦殘了?呵)誰知弄巧成拙,對方在電話中大有跟我糾纏到天荒地老之勢,他口沫橫飛,狂評我“不懂真正的情色文學”,唉,彼時我也是22K一族,為保飯碗,不得已只有親自登門拜訪以示最大誠意,并附送洋酒一瓶,酒過三巡,大家也比較buddy buddy 好說話了。名作家看我確實是“一介弱女子”,可能也猜得出最後決定權不在我的權責范圍,總算放過我。
如今我算個(free lancer)自由業者,發現寫作最好是沒有太大的壓力,不然還真的粉辛苦,如果再加斤斤計較名利,更是不輕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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