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對於咖啡,不僅是熱愛,而是依賴,
對他們來說,有咖啡的生活,才是生活。
在台灣時,對咖啡並沒有特別的喜好或排斥,
只偶爾當成是睡眠不足的補給品,或搭配甜點的飲品。
從沒想到,咖啡現在竟成為我生活中的一部份,
公司的茶水間內有兩台Starbucks機器,以及整櫃的Starbucks咖啡粉,
咖啡總是全天候一壺接一壺地煮,隨時等待著嗜咖啡的人們。
尤其每天的早晨,許多人必須得靠咖啡來讓腦筋清醒,
彷彿咖啡是啟動一天運作的按鈕。
根據一項2008年的調查顯示,有55%的美國人每天至少喝一杯咖啡,
各種場合都可看到人們手中拿著咖啡啜飲。
在美國生活的我,久而久之竟也感受到咖啡的魅力,
早晨和下午,進入茶水間,
總忍不住倒上小半杯咖啡,再加入同比例的熱水,
自我安慰地認為,這樣才不會喝下過量的咖啡因,
我是個嗜甜的人,每每在奶精、糖和體重間掙扎,
也曾因此試過黑咖啡,但那份苦澀令我難以接受。
看過幾次公司的外國人調咖啡,
一杯咖啡配上十顆奶球,外加傾罐而瀉的糖,
當場我看傻了眼,他們碩大的身材,果真不是憑空而來。
逐漸,我愛上咖啡的香淳滋味,
愛上咖啡和奶精融合時所產生的神奇口感,
緩緩滑過喉嚨,刺激神經及味蕾;
慢慢,那一小杯咖啡,成為我一天的期待,
單只是想到那一小杯咖啡,就能令我釋放出開心的情緒。
我擔心這是上癮的徵兆,不斷控制每天的咖啡量,
試過兩三天斷絕咖啡,但不知是心理作用還是缺咖啡因作用,
整天都昏沈、提不起勁。
所幸,我的咖啡癮限於一週五天,
平時在家,根本想不起喝咖啡這回事,
或許,咖啡是我排解工作煩悶、枯燥的安定劑。
我對咖啡一點都不講究,分辨不出咖啡好壞,
不過以前訪問過一位咖啡店老闆,
他說,無論什麼咖啡,最重要的就是要趁熱喝,
一旦咖啡失去了溫度,就彷彿失去了靈魂,完全變質、走味。
我深深認同這觀點,總是把握咖啡的黃金生命,細細品嚐。
發源於美國的Starbucks,還是講求效率的美國人最愛,
但邁阿密最有趣的是,由於南美人眾多,
因此街頭佇立了許多不同於美式連鎖咖啡店的小店,
這類小店外表都相當破舊,除了咖啡外,還兼賣香煙、雪茄和小點心,
完全刻劃出南美洲的一角。
店裡的一切非常簡陋樸實,
咖啡杯上沒有花俏的圖樣,絕對是純白的寶力龍杯,
但賣的咖啡卻一定是現場調煮,絕對濃郁,
常看到店門口一列排隊買咖啡的人,和一群站著喝咖啡的人,
形成奇特的畫面。
南美人喝的咖啡種類很多,我並沒有深入研究,
我最喜愛的是Café Con Leche,
做法是以咖啡和牛奶各半,再加入大量的糖,
喝起來咖啡味已被牛奶沖淡,卻相當順口。
另一種是公司同事每天必買的古巴咖啡,
一杯古巴咖啡通常必須由6、7個人分著喝,
每人以一只小量杯裝盛,一飲而盡。
古巴咖啡十分濃烈,具有強烈的提神作用,
前幾天,南美同事分我喝了一口,口感酸苦,
我笑著說,這簡直是伏特加(Vodka)!
那一口,讓我整晚都處於半夢半醒的狀態,親身體驗了咖啡因的強大威力。
我想,我還是適合自己胡亂調配的咖啡+水,
咖啡之於我,不全然是種功能性取向,而是一種心靈的放鬆&味蕾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