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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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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254-2   254頁2行-末行

日常老和尚開示

【又若捨心念捨此物,及防護心防此惡行,如是等類諸善分別,一切皆是執著三輪法我執者,則諸已得法無我見,於一切種理應斷除,如瞋慢等不應習近。】

宗大師進一步來辯論這件事情,他說:以布施心想去布施、以防護心想去持戒等等,像這樣的念頭,這種如理的善分別,正是我們需要的;如果不了解,以為這種分別就是執著,有執著就不是三輪空,而是三輪我執的話,那麼已經得到法無我的菩薩們,應該在任何情況之下都不再行布施、持戒等,應該遠離它們如遠離瞋慢一樣,絕不再去做,因為這是要斷除的;

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得到無分別智的菩薩,貪瞋等是絕對不行,但是布施等事都在大行—六度萬行,《廣論》前後都說明這一點。在歸依學處的供養當中,有人認為不要供養,修學佛法不應在這個上頭努力,宗大師就引一段經文說:如大地菩薩乃至於等覺菩薩,尚且化無量身往一切剎,經無量劫供養諸佛。我們也看到經文中那些大菩薩們無邊的供養,譬如普賢菩薩以種種上妙供品去供養無量諸佛,長劫不盡。如果像你這樣說,豈非他們都錯了﹖當然他們是不會錯的,所以這是我們的誤解。

三輪體空  [佛光大辭典]
布施之時,能體達施者、受者、施物三者皆悉本空,摧破執著之相,稱為三輪體空。

(一)施空,能施之人體達我身本空,既知無我,則無希望福報之心,稱為施空。

(二)受空,既體達本無能施之人,亦無他人為受施者,故不起慢想,稱為受空。

(三)施物空,物即資財珍寶等物,能體達一切皆空,則雖有所施,亦視為空,故不起貪想,稱為施物空。〔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釋卷上〕(參閱「三輪相」680) p681。

【又諸分別念此為此,一切皆是分別三輪法我執者,則思知識所有功德,及思暇滿、死沒無常、諸惡趣苦、淨修皈依、從如此業起如是果、大慈大悲及菩提心、修學行心所有學處,一切皆思此者為此,此從此生,此中有此功德過患而引定解。如於此等增長定解,當是漸增諸法我執;又法無我增長定解,此道定解漸趣微劣。行見二品違如寒熱,故於二品全無發生猛利恆常定解之處。】

這個概念非常重要,要詳細解釋一下。假定像你所說的,了別這個是這個、那個是那個,這些都是分別,都是執著三輪,而我們現在要的是三輪空,所以不要去思惟、分別,這都是執著,要如如不動才對;那麼這樣一來,從佛傳下來的修道的次第要怎麼修呢﹖過去不管是龍樹菩薩、無著菩薩性相二宗,經過阿底峽尊者,乃至於宗喀巴大師,沒有一位例外,凡是圓滿、正確、有修證的大菩薩祖師,都是依這樣的次第修學成就的--道次第首先要思惟善知識的功德,這是外在的條件;然後自己要具備的是暇滿人身,要去思惟暇滿的人身這麼難得,卻又這麼容易失去,死沒無常,死了以後墮惡趣,因此感到恐怖而淨修皈依;皈依以後,了解正皈依是法,法的特質是業感緣起,於是依業感緣起之理而修善法;接著發現縱然生人天,仍不能究竟解脫,所以再進一步求解脫;然後推己及人,更進一步修慈悲心、菩提心;修菩提心時先學願心,然後再修學行心,這些學處全部都是要思惟的,而且正修之前一定先思惟這樣去做有多少殊勝的好處,不這樣做有多麼嚴重的禍害,了解了勝利過患,才能推動你想去做,有了這個力量推動你去做,才能夠慢慢地增上,一步一步證得所求的果。   

假定說這樣的思惟都是增長分別,都是法我執,這麼一來就害了--當這些跟善法相應的勝解漸漸增長時,同時法我執也增長了;反之,對法無我增長定解,則「此道定解漸趣微劣」,見行二者變成互相損害。事實上要行持必須照著這個次第:思惟善知識的功德、暇滿人身,這麼一步一步上來,這個是方便(行),是必須要的。如果說對行持的定解增長,就會增長法我執,因此為了不增長法我執,那麼你就不能行持了。所以行品見品如寒熱一般,有了寒一定沒有熱,有了熱一定沒有寒;有了光明一定沒有黑暗,有了黑暗一定沒有光明,完全相違背。而經中告訴我們的是見、行不但不相違,而且互相攝持,要行攝見、見攝行,行持一定要用正智慧來攝持、守護,反之亦復如此。像你這麼說的話,這兩個不但不能互相攝持,互相保護,反而互相損害,所以對見、行二品根本無法發生猛利恆常的定解。

【故如果位安立法身為所應得,及立色身為所應得,二無相違;於如是道時二我相執所緣之事,雖微塵許戲論永離,引發定解,及於此從此生,此中有此功德過失,引發定解,二須無違。】

因地當中行(方便)、見(智慧)互相配合,圓滿的時候則感得法身果(由見—智慧感得)及報身果(由行—方便感得)。所以如同在果位上面安立得到法身跟得到色身(通常我們叫報身、化身)不相違背;在修道的時候對於人、法二我執所緣之事,一方面定解其無微塵許自性,一方面對從此生此之功過得失亦能生定解,此二者也絕對不能相違背。

·         應身(變化身),是諸佛為度化眾生,實行四攝法而權現世間的身,如釋迦牟尼佛肉身

·         報身(受用身),是諸佛所修功德感報之圓滿色身,一般來說,常居色界四禪天頂——色究竟天,為入初地以上菩薩現形說法。

·         法身(自性身):部派佛教以戒定慧及解脫、解脫智見為「五分法身[1]大乘佛教稱聲聞、獨覺所證為「解脫身」,而以佛果所證最清淨法界、諸法實相、法性真如為法身[2]。並謂此法身不生不滅,無二無別,常住湛然[3],名為如來藏,遍諸眾生中[4],主張觀諸法空相,是為見佛法身[5]

【此復依賴因位正見,決擇二諦之理,故以教理決擇生死涅槃一切諸法,於自本性無少自性立勝義量,與因果法各各決定無少紊亂,安立因果名言之量,此二互相,況為能損所損,實互為伴。獲此定解,其後乃為證二諦義,始得墮入獲得諸佛密意數中。此理於毘缽舍那時,茲當廣說。】

這裡提到因、道、果,這在《華嚴》中開為信、解、行、證四個位次,在印度、西藏一般叫「境、行、果」(根、道、果)。要得到那個果,一定要修那個道;要修那個道,在因地當中必須正確地認識所觀的對象(境)。所以如果換一個名字,不用「因」字,可用「境」,那就是我們應該信、應該解的;根據所信所解去修,所修的就叫「道」;這個相應了,就感得圓滿的果。所以如果在果位上法身、色身不相違背,那麼在道位上(修道的時候)對無自性引發定解以及對因果緣起引發定解,此二者就絕對不能相違背。哪怕一點點的違背都不可以,就像我們的眼睛有一點點灰塵都不行,要成就這麼圓滿的佛果,難道可以滲入一點點錯誤的東西嗎?在道位當中要不錯,就先要在因位上不錯(無認知上的錯誤-要有正知見)。因位在《華嚴》上面開為信、解,這必須透過聽聞,因此善知識是第一重要,要不然一開始弄錯的話,註定是一路錯下去。所以在因位當中,要依靠正見把真俗二諦分辨得很清楚。

既然我們在果位上感得佛果時是法報二身相應,那麼在道位上一定要真俗二諦雙融,而這個要靠因位當中的正知見,也就是決擇真俗二諦的智慧。嚴格說來這裡講的才是真正的智慧,前面所說的聞相應慧、思相應慧、修相應慧都是方便說,因為現在我們條件不夠,如果直接講空性,對大家沒有太大的利益。本論(廣論)最後的毘缽舍那部分對智慧決擇得非常仔細,智慧的特質是破煩惱,並不是我們普通講的聰明。可是現在我們連煩惱都不認識,所以只能就眼前你們所能了解的程度而講,這都是方便的說法。先用跟我們現在相應的那一部分來淨化粗猛的煩惱,然後再進入深細之處,這樣才能夠正確地了解;否則我們腦筋一天到晚陷在眼前的小事中苦苦惱惱,對於深細一點的理論根本就不可能辨別,那就會一直在佛法的門外空轉

真俗二諦怎麼決擇﹖所謂真諦就是勝義諦,這個是真實的,一點都不假的。在勝義中既無生死也無涅槃;生死是最低的境界,涅槃是最高的境界,從最低到最高,要找它真實的自性,連微塵許也找不到,這個時候叫勝義量。但是雖然一切法的自性不可得,正因為自性不可得,所以一切法都是由因緣而現起的--如此因感如此的果。所以在因果法則之下,一切法彼此間各各決定無少紊亂,從這個因感這個果一點都不會錯亂。

所以在因果緣起的法則當中,各各決定,如此因決定感如此的果,沒有一點點差池,這個安立為「因果名言量」。這樣一來真俗二諦正好是一體二面,因為性空,所以必定是緣起;因為是緣起,不是天生的,所以必定是性空。緣起、性空互為助伴,怎麼會互相損害呢?對於這個道理有了確定的認識(獲得定解),然後進一步去修證,現證二諦義,這樣才是正確地了解諸佛的密意,這個道理在最後毘缽舍那的時候再詳說。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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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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