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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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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254  254頁2行-末行

【又若捨心念捨此物,及防護心防此惡行,如是等類諸善分別,一切皆是執著三輪法我執者,則諸已得法無我見,於一切種理應斷除,如瞋慢等不應習近。】

又如果把行布施的捨心、以及持戒止惡的防護心,乃至於如理的一切善分別,都認為是執著於三輪的法我執,而不應該去思惟分別的話,那麼那些已經證得法無我的菩薩們,應該於一切時處都不再行布施、持戒等行,並視其如同瞋、慢等心一樣而作斷除才對。(因為就邪宗來講,一切分別都是執著,即使是善分別,也屬於法我執,而法我執就應該斷除。結果,實際上是不是如此?不是!得到這些無分別智的菩薩們,對於貪、瞋等是絕對不行,但對於布施等善品,都在那兒精勤修行。可見這是支那和尚他們對經文的誤解。)

三輪體空  [佛光大辭典]
布施之時,能體達施者、受者、施物三者皆悉本空,摧破執著之相,稱為三輪體空。

(一)施空,能施之人體達我身本空,既知無我,則無希望福報之心,稱為施空。

(二)受空,既體達本無能施之人,亦無他人為受施者,故不起慢想,稱為受空。

(三)施物空,物即資財珍寶等物,能體達一切皆空,則雖有所施,亦視為空,故不起貪想,稱為施物空。〔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釋卷上〕(參閱「三輪相」680) p681。

【又諸分別念此為此,一切皆是分別三輪法我執者,則思知識所有功德,及思暇滿、死沒無常、諸惡趣苦、淨修皈依、從如此業起如是果、大慈大悲及菩提心、修學行心所有學處,一切皆思此者為此,此從此生,此中有此功德過患而引定解。如於此等增長定解,當是漸增諸法我執,又法無我增長定解,此道定解漸趣微劣。行見二品違如寒熱,故於二品全無發生猛利恆常定解之處。】

他們還說,思惟「此者為此」的一切分別,也都屬於三輪體空的法我執,所以應該捨棄,不去思惟、分別。這麼說來,思惟善知識的功德、暇滿義大、念死無常、三惡趣苦、淨修皈依、業果道理、以及修大慈、大悲、菩提心,乃至於行菩提心之學處等一切修學,都是需要反覆思惟,都要靠分別「此者為此」、「從此生彼」、「此中有此勝利或過患」,才能產生定解的;如果上述善法相應的勝解增長時,法我執也漸漸增長了;反之,法無我勝解增長時,上述善法相應勝解反而漸趨微劣。如果以這樣的角度來認知的話,見與行二者豈非就像冷與熱一樣地相互排斥、相互損害?亦即若「見」(智慧增長,則「行」(方便必減退;而「行」增長,則「見」必減退,這實在是嚴重的錯誤觀念,如此,對見、行二品將永無發生猛利恆常定解之處。

【故如果位安立法身為所應得,及立色身為所應得,二無相違。於如是道時二我相執所緣之事,雖微塵許戲論永離,引發定解,及於此從此生,此中有此功德過失,引發定解,二須無違。】

是故,在欲求的果位上,同時安立可以獲得法身及色身,二者並無相違。(見,是智慧,是得法身的因;行,則是方便,是得色身的因。因地當中,如見、行配合圓滿,在果位上面即呈現法身及色身。而在修道時,凡對引發二我相執的所緣事,一方面須定解它無微塵許之實有自性,另一方面對「此從此生」、「此中有此功德過失」等亦生起定解,此二者必須互不相違;因為性空才現緣起,緣起本是性空。所以智慧、方便這二者絕無任何相違,反而還相互依賴。

【此復依賴因位正見,決擇二諦之理,故以教理決擇生死涅槃一切諸法,於自本性無少自性立勝義量,與因果法各各決定無少紊亂,安立因果名言之量,此二互相,況為能損所損,實互為伴。】

此亦有賴因位當中的正知見,抉擇真俗二諦的智慧。所謂真諦就是勝義諦,在勝義中既無生死也無涅槃;要找一切法的真實自性,連微塵許也找不到,以此安立勝義量(真諦)。正因為自性不可得,一切法都是由因緣而現起的。所以在因果法則之下,一切法彼此間各各決定,從因感果沒有一點紊亂,故安立為「因果名言量(俗諦)」。真俗二諦是一體二面,因為性空,所以緣起;因為緣起,必定是性空。緣起、性空互為助伴,怎麼會互相損害呢?

【獲此定解,其後乃為證二諦義,始得墮入獲得諸佛密意數中。此理於毘缽舍那時,茲當廣說。】

對於這個道理有了定解,然後進一步去現證真俗二諦,修證的結果就是得到圓滿的法、報身,圓滿的佛果。這樣的作法,才是真正獲得諸佛的密義。這個部分在後面講毘缽舍那時,會再詳細地說。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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