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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格與知識
2008/07/07 13:48:43瀏覽848|回應0|推薦1

位格與知識

 

     在現代以辯證唯物論預設當道的科學知識時代,位格這概念對許多人而言是陌生的。但科學研究如果想要突破僅能夠對物質型式或現象能精確掌握但不能對生命或心靈有所真知的瓶頸,就必需超越現代科學所預設的辯證唯物的宇宙觀,從新為新世紀的科學,建構更有效的基礎。在這前提下,位格概念的認識與運用,就顯得非常重要且是核心關鍵性的重要。位格的概念不僅是對科學知識建構的基礎或後設有關,對於個人面對社會問題的疑感或社會壓力的開解乃至心靈修持者"向上一著"的體會,也有一定的幫助。

過去西方哲學家神學者曾經用過這個名詞。傳統的說法「位格意謂人具有精神性」。這定義包括種類(個體)與特殊差異(具有精神性)。哲學人類學家J.F.Donceel,S.J.說︰「人類位格是自立的與開放的。所謂自立的,是指在己存有與為己存有,位格只是他自己,不能成為別的事物。就存有的普遍性而言,位格是個微小的自容島嶼,在活動的範圍內支配自己,步入被創生的有,無法瞭解的境界。」「位格是存在的,但尚未被完成。……他是個在己存有、為己存有、由己存有的實體,也是不變的肉體原理,以及感官的與相關的活動。然而,位格並不像固定的某物和原本就完美的某物一樣地一成不變地的存在著。」「位格並無特徵,因為動物也具有位格。這種發展並不是自由的,只能說在個人發展的環境與客觀境域下,人天生就被賦予這種特徵。因位格決定了自己的行為及發展方向,故有自由精神發展。」「位格垂直地朝向上帝,由上帝而獲得其存有,並在任何時間內都能繼續維持其存有,因為位格永遠是上帝創造活動的對象。」

若我們藉其中某部份的文字,也就是「位格是存在的,但尚未被完成。……他是在己存有、為己存在、由己存在的實體,……位格並不像固定的某物和原本就完美的某物一樣地一成不變地的存在著,…這種發展並不是自由的,只能說在個人發展的環境與客觀境域下,人天生就被賦予這種特徵。因位格決定了自己的行為及發展方向。」依此見解,位格是一種對於存在型式的一種範疇的表達方式。

學過數學的人都知道,一個基本方程式有幾個重要的因子;一是方程式的變數,一是方程式的係數,一是方程式的次方數,然後再加上不同的運算符號。我們可以將不同物質的存在型式,以方程式的方式表達(如化學式子),唯所有的物質存在方程式的次方數(也就是存在的空間維度)都是一樣的,也就是說所有的純物質存在,都可以由三次方的不同方程式來表式(這在理論上是可能的)。「三次方」是表示所有物質存在的空間型式,但因為所有的物質都是三度空間的存在型式,所以通常並不為人所特別強調。然而這個三次方的空間維度就所有物質的共同位格。將這個中性的概念與Donceel 對位格的解釋加以比較,我們發現,剝去宗教意識的外衣,他所要表達的位格的意思,不正可以和物質存在方程式的維度相對應?所有的物質被限定在三度空間之內,但所有的物質都可以在這三度空間之內發展、變化,不管如何改變其性質,都不會改變其三次方的存在位格型式。(其實並非不可能改變,祗是一但位格改變之後就不再是原來的物的位格了;例如,核反應中由物質轉變成“能”時,原來物質的位格已經消失, “能”的位格必須從新規定;這是另外的問題)。

此外學習解析幾何的人知道,

在一個數線X上位置為“x”的點A1,其座標表示為︰

    1=〔x〕

若點A2為平面XY上的一點,且在X軸上的“x”位置上,則其座標表示為

    2=〔x,0〕

若點A3在三度空間中,位置仍在X軸的“x”上,則座標為

    3=〔x,0,0〕

若點An在n度空間中,位置不變,座標則可表為

    n=〔x1,2,……0n

以上不論那一種空間型態,假設軸心和X軸不變(位置、方向);祗就點的角度來看,可以說

      1=A2=A3=An

因為同是在不變軸上的固定位置,本來就是同一點。

      但如果考慮所在空間型式的改變,二度空間變為三度空間(亦即點的存“維度”有了改變),雖然完全相同的東西,其意義將有所不同。因為按其所設定的空間結構而言,點A1 的運動方向祗有兩個,加上不動,共有三種變化的方式。點A2 的運動方向則可以是在一平面上的三百六十度;點A3 則運動的方向變化則更大。也就是說同樣的存在型式,如果存在於不同維度的空間則其運動的自由度不同。

如果A不僅是一個點,而是一個圓形,或一個立體的球,則它所必須預設的最小空間維度,就使得位格範疇的意義顯得重要。由一條數線構成的一度空間,不可能讓一個圓形充分展現。一個平面不論多大,都不可能呈現一個小得不能再小的球。一個空間中的球體,和一個線段的關係可能是不相交、有一個交點、或一個線段;和一個平面的關係可能是不相交、有一個交點、或相切出一個平面;和另一個球體的關係則可能是不相交、切於一點、部份相交成一立體的弧形塊狀、或交成兩球中的任何一個(較小的)。相同的道理,一個具有五度空間型式的存在物,在三度空間的觀察者來看,最多亦祗能呈現三度空間的型式。

從這個例子,我們發現,在對某研究對象做陳述時,明確的交待所要研究的對所在空間的可能最高維度,對於該研究的合理或妥當與否,具有定性的關鍵。

根據以上的分析與綜合,“位格”的定義是︰

 『存在型式特質展現所可能的最高空間維度(dimension )和範疇。』

 

將研究或觀察對象的真實位格確定或取得共識(普遍研究社群的共識),然後接下來所有的觀察研究之間纔可能有交集,也纔能逐步纍積有效且客觀的知識。試想,如果大家努力解同一個數學方程式,但卻對這個方式程是幾次方的沒有共識,結果一定是各說各話,並且必會以對方式程的次方數相同看法來結群且形成理論。這就是自古以來宗教、哲學、社會科學、生命科學、人學…等產生林林種種派別理論的原因。在一般個人的生活中,也許不一定強制求同。但站在科學研究的立場,若連這基本的範籌核心都無法有共識,就請不要說這門學科研究的知識是科學知識。真正人文科學或社會科學的建立(不是僅在研究方法上採用物理科學的方法)是二十一世紀學界和思想界的共同挑戰。地球是不堪僅掌握物質能量知識但不知生命能量和心靈能量原理和知識的人類胡亂的糟踏!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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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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