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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1 00:06:48瀏覽235|回應0|推薦0 | |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學生志願服務及生活助學服務學習辦法 該校服務學習辦法原先規定尚稱合情合理,100學年度新規定居然變得荒腔走板,於是RICE向人權大步走專區「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信箱」提出意見:(8月15日)、(8月18日),並於 本校志願服務及生活助學服務學習有疑慮回覆意見 RICE您好: 本校弱勢助學計畫「學生志願服務及生活助學服務學習辦法」,均依教育部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策訂,經本校「學生獎助學金委員會」會議議決通過,明確公告週知,開放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並無隱瞞踰越情事,近三年來每年學校均自籌經費高達三仟餘萬元,配合教育部共同參與本項助學措施,受惠日間部學生人數平均高達二仟五佰餘人,歷年來絕大部份同學申請此項助學金,均符申請要件,但本校考量少數申請學生,經彙送教育部助學網比對資格未被核准之權益,致於條文中明列補救措施,「未被核准學生應依學生實際志願服務時數核發青春護照認證點數,每服務1小時認證1點」,此認證點數可登錄於學生學習歷程中,累計達一定點數後將依學校獎勵辦法辦理獎勵,助益學生良好品德培養,裨益學生良好價值觀之樹立。 本校向來推動弱勢助學不遺餘力,一切本公開、公正、公平為原則,明確、真實,從不造假,貴先進賜教,提『資格查核』尚未完成,明顯違反常規之事,形成脅迫學生情事,本校將俟執行狀況,深切檢討再提「學生獎助學金委員會」會議修訂,感謝貴先進之指正,感謝您的來信,謝謝! 敬祝 闔家平安 學務處學綜組敬覆 註:目前仍在等待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學生獎助學金委員會」會議修訂結果,其實只要恢復99學年度原規定(日間部)服務時數,就搞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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