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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6 06:16:16瀏覽370|回應0|推薦7 | |
(103年1月16日)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02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討論事項二 案由:學務處提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就學補助申請要點」修正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9月16日臺教高(四)字第1020135194號函辦理,擬修正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就學補助申請要點部分內容,以符教育部現況規定。 二、復依教育部102年9月23日臺教高(四)字第1020907364號函,重申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及住宿優惠未設德育成績限制,擬併同修正。 辦法:討論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附件: 一、教育部102年9月16日函(P18-26)。 二、教育部102年9月23日函(P27-28)。 三、「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就學補助申請要點」修正條文對照表(P29)。 四、「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就學補助申請要點」修正後條文(P30-32)。 決議: 一、第三點附則(二)「……並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修正為「……並經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二、修正後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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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