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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02:10:40瀏覽296|回應0|推薦0 | |
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100學年度全國各校將依以上「新制」規劃服務學習時數,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原規定每學年須生活服務學習40小時,該校100年6月22日修訂「學生志願服務及生活助學服務學習辦法」,100學年度日間部每週服務3小時,進修部每週服務1小時。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學生志願服務及生活助學服務學習辦法(100年6月22日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凡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者,日間部每週每人志願服務3小時,進修部每週每人志願服務1小時。 【進修部】100學年度第一學期弱勢助學金申請通知( 申領弱勢助學金之學生須參與「服務學習」,每週1小時或每學期15小時(上、下學期共計3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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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