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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16:33:04瀏覽411|回應0|推薦3 | |
就讀國中的兒子超愛看漫畫,這學期學校為了獎勵段考成績優秀的全校前三十名學生,贈送價值約當100元左右的文具當獎勵,熟料此舉動一點也不讓兒子高興,還在聯絡簿上向班導抱怨道: 「老師,為什麼前30名不是送獎金而是送獎品?我計算過若果100元的獎金可以做什麼?第一:可以買一本85元的漫畫外加15元的飲料;第二:可以買一本85元的漫畫外加一本15元的筆記本;第三:可以買一本85元的漫畫外加15元的原子筆;第四:可以買100元的漫畫。以上有個共通點,那就是.....全部都有漫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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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