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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0 20:01:09瀏覽2915|回應27|推薦111 | |
1/22 中時嚴選好文 就在周末度假的前一天,上墨七查看我幾篇被刊登的文章,突想其上的文章能否被google搜尋到?不搜則已,一搜霎時天昏地暗,陣陣暈眩噁心襲來,懷疑自己中年眼花,我的文章赫然大剌剌張貼在別人的部落格、論壇,更誇張的還有報紙。我欲罷不能地每篇逐標題搜查,竟不只一篇,共有好幾篇分別在未告知未引用未註明出處的狀況下,被據為己有。而剽竊者不只一位,他們就跟惡性腫瘤一樣,侵蝕原作的創意,孳生、擴散、長大!而第一個惡質細胞已經找不到,且不重要了。 我忿忿不平、痛心疾首,好像我含辛茹苦、嘔心瀝血養大的孩子,一天被綁架了,而我被關在密閉的空間,呼吸不到新鮮空氣,拼命敲打喊叫,都無人回應,然後恐懼蔓延。已經不是第一次面對剽竊者,但此次要面對的是無比龐大複雜糾葛的剽竊集團,我要冷靜!我一一跑去留言,柔性勸導。有些無法留言,留了也不知對方是否看得到,以及會如何處理。我知道自己只是在紓解情緒,為無處發洩的、快要爆炸衝出心房的氣找到疏通的管道。 http://www.rmloho.com/user2/8156/archives/2007/292268.html http://www.zctrip.com/nanjing/20071121/20071121190210.Html http://dp.gotowuhan.com.cn/Note.aspx?id=188 http://www.yuxinews.com/yxnews/tour/yjmw/2007/12/438817.shtml 《玉溪日報》宋禮春編輯(即使貴報非取得第一手資料,是否該善盡查詢之責並付我稿費?) http://vnet.kooxoo.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3398&forum=67 中國電信新聞(無言) http://www.sha168.com.cn/blog/article.asp?id=6638 http://www.lvtou.com/h/post/19TTydDQ/20071130/10/148701_0.htm http://www.uutuu.com/guide/article/detail/341182 http://bbs.xmnext.com/viewthread.php?tid=56346 http://blog.elhx.com/u/306/archives/2007/1579.html 我愈留愈無力,愈搜尋愈傷心。後來我放棄了。 回想為何會發生這種事?或許錯在於我。開始經營部落格時,希望文章可以讓更多朋友閱讀到,加上在攜程網受益匪淺,便將遊記置於此中國驢友最大基地與中國廣大網民分享,並附上文章連結網址。而我有的遊記甚至被版主列為精品,當初還沾沾自喜,沒想到此卻是禍端的根源。在台灣覺得智慧財產未受保障?到了中國,這種現象只是冰山一角,人人將剽竊與仿冒當成家常便飯。我要去跟他們爭自己小小文章的權益,不啻小蝦米對抗大鯨魚,最終唯有當個吃黃蓮的啞巴,含淚躲在角落嘗盡當中的苦澀與辛酸。 UDN12月5日被阿共封鎖了,擋住了多數中國網民,反而因禍得福?為文章的安全架起了柏林圍牆?不,剽竊者反而會善用他人不易發現的情勢,偷偷跨越圍牆來竊取你家的一磚一瓦。我過去的部落格位於早被封鎖的安全地帶就曾被原封不動搬家到對岸去。 我甚至想過,不要再將文章發表在部落格,只需持續提供文章給墨七做他們背後的寫手,還有錢拿,何樂而不為?但這想法持續不到一分鐘就被自己駁回了。我重回部落格,不僅為了寫文,使自我成長,我的初衷更是因為隻身在上海,時常寂寞得發慌,希望可以讓自己的聲音被台灣的親友聽見,可以被一起在大陸打拼的網友聽見。而經營了兩個月,我接受到諸多互不相識的人給予的溫暖與鼓勵,我會期待仙姑在蘇州吃了甚麼菜,辛蒂雅在北京做了甚麼深入的報導,還有zhuzhu這回又去了神州甚麼地方……。 卡夫聽聞此事感到不可思議,並反問我:「現在妳明白智慧財產權的重要了吧!」萬分慚愧地,我在這兒不知道購買過多少盜版光碟,每次播放片子時,開頭短片總警惕我們做的是種偷竊的行為。但當市面上光明正大充斥著每片只需6~10元且品質優良的碟,你很難買得下手所謂的正版,而你也無法肯定那是真的正版。 每天我下樓時,就不斷有人糾纏我,問我要買包嗎?縱使仿冒大本營襄陽市場已拆除,以此營生的人是不會放棄老本行的。而你不買,也會有人買來送你,你照樣用得很開心。在上海,所有的商店尤其是服飾店皆嚴禁攝影,只要你揹著相機,一按下快門就被當成賊一樣看待,開始我不明白,後來漸漸能體會他們小人之心的用心良苦。你的創意如果不用鎖鍊五花大綁綑好、藏好、鎖好,在這個創意盜匪橫行的世界,你難以生存。一疏忽,很快盜版便會以低廉的價格大量複製將正版淹沒…… 捫心自問,除了盜版光碟,我還做過哪些偷竊的行為?非法下載軟體、音樂、圖片?然後告訴自己比爾蓋茲托拉斯賺太多,唱片、電影公司太有錢,CD、DVD賣太貴,GOOGLE太方便因此圖片到處可以借用?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如此一想,身為剽竊與盜版共犯結構重要的一環—消費者,我要如何去指責那群無恥剽竊我文章的小偷,而理直氣壯,且義正辭嚴呢?這個世界太汙濁,何以在濁流中潔身自愛,出淤泥而不染呢? 若中國習慣於當隻拷貝貓,自甘成為剽竊盜版天堂,自身的原創力會逐漸被剝奪而消失,永遠只能追隨西方,盲從西方的流行,而失去自己的方向。有創造力的人在天天防賊的折磨下,僅存的一點點創意也會消耗殆盡。這不單是中國的問題,更是台灣要走出代工命運,所需深思且檢討的。 延伸閱讀—小娉的《盜版書籍是罪惡》、《轉來轉去,小心轉到你的名字沒沒去》(這兩篇寫得很好,發人深省)、迴紋針學姊的《轉錄?引用?傻傻的分不清楚》、Jas的《網摘、引用、不轉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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