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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善的人際(6講-5)
2019/08/07 20:30:00瀏覽244|回應0|推薦4

20190807 月光部落—異地同時靜坐共修 日誌 

一、慧學分享 

以虔敬心禮敬世尊及三皈依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asambuddhassa (三遍)

Buddham Saranam Gacchāmi. Dhammam Saranam Gacchāmi. Sangham Saranam Gacchāmi. Dutiyampi Buddham Saranam Gacchâmi. Dutiyampi Dhammam Saranam Gacchâmi. Dutiyampi Sangham Saranam Gacchâmi. Tatiyampi Buddham Saranarn Gacchâmi. Tatiyampi Dhammam Saranam Gacchâmi. Tatiyampi Sangham Saranam Gacchâmi. 

Sādhu~ Sādhu~ Sādhu~

 

一) 《阿含要略》1-01.0.03-05楊郁文老師談佛法,要點摘記:

 

關於「善人」之條件、類型、功能,以「種種善知識」、「授與正法善知識」、「真人法」等子題說明。前我們已聽聞了種種善知識」之三種分類:世俗善知識出世善知識究竟善知識今天一起共讀內容是「授與正法善知識」此單元是要讓我們了解:唯能提供各種有助於見道、修道、證道的佛法義理與方法,也能指導我們依法如法聞思修證,如是授與我們正法、引導我們正行的善知識,才是行者要親近的善士;不特指具名氣的出家法師或在家大德才是善知識。並引用《雜阿含.26經》及《中阿含.52經》經文說明我們要親近的善知識,是屬於授與正法的「善說法師」,如此我們這樣才有辦法隨順如實的現觀集滅道,而操作三無漏學來完成一切盡、三明、心解脫、慧解脫

 

1《雜阿含.26經》+《雜阿含.27經》+《雜阿含.28經》=《相應部22相應116經》詳解了授與正法善知識」之真實意涵

 

01) 《雜阿含.26經》言簡意賅說明「法師」或「善說法師」的定義。

 

佛告比丘:「若於色,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是名法師。若於受……想……行……識,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是名法師是名如來所說法師。」 

 

02) 而跟《雜阿含.26~28經》相對應的南傳《相應部22.116經》,全文說明得詳盡。

 

起源於舍衛城。在一旁坐好後,那位比丘對世尊這麼說:「大德!被稱為『說法者,說法者』,大德!什麼情形是說法者呢?大德!什麼情形是法、隨法行呢?大德!什麼情形是當生得涅槃呢?」世尊這麼說:「比丘!如果對色是為了厭、離貪、滅而教導法,『說法比丘』是適當的言說。比丘!如果對色是為了厭、離貪、滅的行者,『法、隨法行比丘』是適當的言說。比丘!如果對色從厭、離貪、滅,以不執取而解脫,『當生得涅槃比丘』是適當的言說。比丘!如果對受……(中略)比丘!如果對想……比丘!如果對行……比丘!如果對識是為了厭、離貪、滅而教導法,『說法比丘』是適當的言說。比丘!如果對識是為了厭、離貪、滅的行者,『法、隨法行比丘』是適當的言說。比丘!如果是對識從厭、離貪、滅,以不執取而解脫,『當生得涅槃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03) 楊教授提出在古代結集經典的「錄偈(即攝頌)」中,將此經「法師」稱作「善說法師」,乃以「善說」來凸顯此說「法師」之真實意涵;並予以詮釋:

03-1 善說法師的「善」,與三無漏學的「學」有關,是能授予使諸有漏淨化成無漏的正法者,則名善說法師;修學過程具有「厭、離欲、滅盡」的效果,才稱得上「有學」。 

03-2 一般只說「厭、離欲、滅盡」,而《雜阿含.26 經》還多了「寂靜」,其實「寂靜」是與「滅盡」是相同的意思。「厭」是厭三結(疑結、戒禁取結、身見結),而斷三結,是須陀洹果的成就;這也包含了進一步能使欲界之瞋癡淡薄的斯陀含果。「離欲」是指斷除欲界一切煩惱,也就是沒有任何五下分結的阿那含果。最後,「滅盡-寂靜」則指連色界、無色界的貪愛乃至於慢、掉舉、無明等所有五上分結都斷盡的阿羅漢果。 

03-3 由此可知,能提供無漏學正法的才是善說法師。這才是佛陀所稱讚的善知識!這樣的「善說法師」能讓我們看見自身的煩惱,而自知需要、並且能夠「厭、離欲、滅盡」,也就是「見滅」;見滅之後,還能讓你進一步「見道」,也就是「開法眼」;見道之後,還能讓你「修道」,這個道是出世間八支聖道,因為唯有修八支聖道才能斷除一切的煩惱,然後「證道」。而證道是有階段性的成就,即有部分乃至全部涅槃。「善說法師」在這歷程都會引導我們一步步去證實。

 

04) 關於「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延伸閱讀:

四神足的實踐 http://blog.udn.com/quietdharma/128084471

 

 

2、《中阿含.52經》+《中阿含.53經》=《增支部10集62經》,此說明已具備分別善惡能力者(善人)之道次第。

 

01) 是為:具善人已,便具親近善知識;具親近善知識已,便具聞善法;具聞善法已,便俱生信;俱生信已,便具正思惟;具正思惟已,便具正念、正智;具正念、正智已,便具護諸根;具護諸根已,便具三妙行;具三妙行已,便具四念處;具四念處已,便具七覺支;具七覺支已,便具明、解脫。如是,此明、解脫展轉具成。(中.52經)

 

02) 楊教授依經文作「逆觀」詮釋:我們的終極目標是要發展三明、心解脫、慧解脫,而明、解脫的成就是展轉具成,有一連串營養的條件需要具備,唯有依序吸收,最終才能成就。所以,若要成就明、解脫,要會操作七覺支;七覺支要操作得好,需要鍛鍊四念處;四念處要鍛鍊得好,平常持戒則要達到三妙行。持戒最根本的方法即六根律儀,因為生活就是六根六境,只要當下提起正念,就能避免錯誤的判斷和行為發生。所以要護好諸根,就要有正念正智。再往前推,若要有正行,則要有正思惟;要正思惟之前,一定要有正見的正信;正見從哪裡來?從聽聞正法;要聽聞正法,則一定要親近授與正法的善知識。

 

03) 楊教授依經文作「順觀」詮釋:對已經具有分別善人、惡人的能力者,而且也知道要親近善人,就會自然而然的有親近善知識的行為產生。親近善知識之後「便具聞善法」,只要是真的善知識,一定很樂意告訴你善法的資訊,不管是善知識主動說或你發問,甚至於善知識和別人說,你都有機會聽聞到善法。聽聞善法之後「便具生信」。通常聞善法之後,還要想一想這些法說、義說、法次法說的意義,等想通了見法之後才會信法。信法聽起來好像偏於情感,其實不然,要對法具備信忍、信樂、信求三個條件才算是信法。信忍相當於認識、理解,這是運用理性;信樂就是法喜,這是運用情感。你若認同佛法是寶,也有法喜,如果此時法寶在面前,一定會想盡辦法去求取,所以正信絕不只是情感而已。在理性、情感和意志的合作之下,對於正法會有不同以往的體會、認識「具生信已,便具正思惟;具正思惟已,便具正念正智」,這四句其實是涵蓋了出世間八支聖道的整個過程。有正見的正信之後,便會有正思惟,這個正思惟是指思惟之後的立志,而不是單純地想想而已。在《雜阿含經》直接翻譯作「正志」,比較不會產生混淆。有正思惟就會影響待人、處事、接物、獨處,也就是正語、正業、正命;然後努力改過遷善,即正方便;接著正念、正定,就是經文說的「正念、正智」。有正見的正信就會有正志,即立志求得後續一連串正行的開展,包括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而八支聖道又可以簡化為戒、定、慧三無漏學,所以經文說「具正念正智已,便具護諸根」。護諸根就是根律儀,護諸根之後「便具三妙行」,即身口意三妙行,分開來說是身三、口四、意三,合稱也就是十善業,甚至於是開法眼的無漏十善業。四念處、七覺支的操作,相當於正念、正定這部分;四念處訓練得好,七覺支的操作便能很順暢,七覺支操作得很順利之後「便具明、解脫」。明、解脫是五分法身具足,其中「明」是三明,「解脫」是心解脫、慧解脫,此時就成為漏盡的阿羅漢或者辟支佛陀、佛陀。

 

04) 延伸閱讀:

行入聖者之流 http://blog.udn.com/quietdharma/128159828

 

 

二)【根本佛教講座】-《阿含要略》1-01.0.03-05楊郁文老師談佛法 

  

二、異地靜坐

 

接下來是靜坐時間,自我練習〔靜坐共修三部曲〕:遍身放鬆法、止禪、觀禪。

第一部曲:用感恩心、柔軟心遍掃全身每個部位,從頭頂開始往下至腳趾,關注每個部位並作意「感謝祢、放鬆下來」,好讓忙碌一天的身體修復。

第二部曲:練習止禪的「安般念-純粹地觀察出息入息」,好培養穩定的「覺知力」,達到一種平靜的覺知狀態。。

第三部曲:在練習安般念一段時間後,若心識還算平靜、平穩,就可切換觀察的對象(所緣境),由呼吸轉到自身的身心狀態,以實觀(如實觀察)每個當下的感受或心念僅是一種生滅活動,沒有恆常不變的,好從實相中漸漸增長「平等心」,且以著明覺心智去接受各種身心感受的來去,不管是樂受、苦受、捨受,以及內在念頭、想法之生生滅滅;修習過程的要領在於「觀察身-受,檢視心-法」

此刻,讓我們從原點出發:收攝心意,集中精神力觀察鼻孔前的「入息與出息」;入息進來了,知道吸進來了;出息出去了,知道呼出去了……。各自用功!

 

 

三、〈寂靜之音〉回向

四、結語

獻上深深祝福──

願 您與親人家眷及所有眾生,

於生時,身無病痛,心不顛倒,一切善願得遇善緣成就。

臨終時,正念現前,心無罣礙,往生善趣,遇法緣,續修菩薩道,圓滿佛菩提。

更願 您於日常修習「淡、緩、靜、止、觀、行的清淨功德皆成為解脫涅槃的助緣。

我們下周再見~

 

五、與佛共眠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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