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董是在挑戰陸方: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的說法,郭這有對應到聯合國憲章及美國的一中政策,是很好的切入點,郭提<一中各表的兩個中國>說法,比馬政府時代的一中各表前進,比綠營的特殊兩國論限縮,所以不是真正法義上的兩國論,也不是過去藍營的一中各表,我看它比較像是: 在一中主權下,由誰代表一中的代表權競合論,這是從過去的主權競斥,走回到國家執政代表權原初的競合論述,甚麼叫競合?學法的人,大概都會知道刑法有一種想像競合犯的法律概念,即一行為同時觸犯二種以上的罪名,從一重處斷的規定,這甚麼意思?就是對於同一個行為事實,可能存在有兩個以上的法律規範同時對它都有管治效力,處斷上只擇一為之,但這並不是指,擇斷之後就排除或解除其餘的法律規範的規範力,換言之,一旦用於處斷之規範失能失效之後,其餘的規範還是可以重出江湖,再恢復對其行為發揮規範力的,過去的一中各表,都是在強調<一中各自表述>,亦即陸方表述一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我方表述一中為中華民國,這樣就不是兩個中國,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是互斥的,要陸方承認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是不可能的死結,現郭董的提法,<一中各表的兩個中國>,是較可能的解套,一中是指中國作為國家這個現實事實只有一個,但同時有兩套治理的法統及主體: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規範著,陸方認為它體位大,一中由他們代表,我方認為我方歷史較久,同時陸方統治力從未達於台澎金馬,一中不應由陸方完全代表,應雙方各為代表,這就是<一中各表的兩個中國競合>,在此所謂的一中各表,<表>的意思,就不是表述,而是代表,這樣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在法理上就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存而解套,這個提法對中華民國國家位格的顯現性很強,比一國兩區,一國兩府的提法更具積極性.更見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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