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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續編二十四則之十二
2008/08/16 14:13:35瀏覽251|回應0|推薦0

  寺院裡的工作分配,是需要『因事制宜,知人善任』的。
  例如:通達人情世務,禮貌週到者,可使之任『知客』。儀態端方,音容洪朗者,可使之任『維那』。學養優秀者,使之作『法師』。精於會計,清廉不茍者,使之當『副寺』。顧慮周詳,勤儉精幹者,可以為『監院』。品節嚴明,威德具足者,可以為『糾察』,為『首座』。體質健壯,出身鄉農者,可以為『飯頭』,為『園頭』。整潔勤敬者,可以為『香燈』……。
  如果寺主不懂這些要領,工作分配不當;則不但不易圓滿達成其寺務,且必將『笑話百出』了。

發佈日期:2008年08月16日(星期六)
資料來源:原載中國佛教月刊及懺願室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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