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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二十五則之十七:城市山林兩道場
2008/08/16 08:02:59瀏覽214|回應0|推薦0

  弘法的道場,應該設立在城市裡。修行的寺院,最好是在山野間創建。
  有德有學的出家人,不妨住城市裡去弘法化眾。但仍須不時返回山林,添續道業,以免在繁華市井中沉迷下去。至於那些平平常常的出家人,最好安住山中,老實修行,少向城市中走動。

發佈日期:2008年08月16日(星期六)
資料來源:原載中國佛教月刊及懺願室文集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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