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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二十五則之三:俗人莫受僧伽供養
2008/08/05 19:34:29瀏覽263|回應0|推薦0

  常見本省寺廟,為喪主人家超薦亡靈『七』中,往往竟將死者『遺像』,供置佛菩薩像前。此種用死人像片遮障佛像的罪過,想來必定不輕。為眷屬或親友者,既欲請人作佛事,期其得救﹔則自當格外尊重佛像,供養禮拜,才會有幾分感應。若徒為做做喪事排場,順過人情世禮﹔經懺之事,心不在焉﹔如此,則不但死者已難解脫,恐怕生者還要植殃了。奉勸喪主人家,趕快注意及此!
  至於寺中的人們,既是佛門弟子,更該自知輕重。如果我們自己都不把佛菩薩放在眼裡,門外人更那裡會尊重佛教呢?
  更見有一些寺院,特闢一間廳堂,供奉著大批的『功德主長生祿位』。那些掛上姓名受著寺中供養的,乃是該寺的所謂『施主、護法』的在家人士。
  竊以為:諸佛菩薩與續佛慧命的『出家人』,常做眾生的依怙。諸佛菩薩乃至捨頭目腦髓,流鮮血,出眾生於死難。恩澤浩浩,窮劫難宣。故吾人奉事三寶,出財出力,那是義之所在,分所當然。若竟以些許惠施,反受『僧寶』經年的香花禮讚,實恐不免要折損自家福壽!
  這樣的供奉,固然也許不是『檀越』們的有意希求。但受到寺僧供養的『三寶弟子』,如要發現到此種情事,也實在應該大感惶愧,取消自己的牌位才是。

發佈日期:2008年08月05日(星期二)
資料來源:原載中國佛教月刊及懺願室文集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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