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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6 09:41:27瀏覽2332|回應0|推薦2 | |
幾個月前,格主曾在台灣病安通報系統(TPR)的提醒通告(Alert)案例中,得知溫水袋的不當使用,容易燙傷病人必需小心,但剛好幾天前,在日本的全國性病安通報系統中,又發現在25個月期間,他們也有相似的6個案例! 病人燙傷(Patient burn),原則上不論其原因為何,常令人有"醫源性"事故的疑點,所以它是屬於有外部原因(External cause),且在院內惹起(Hospital-acquired)的一種Never Event,或Serious Reportable Event(在美日兩國是強制通報)! 美國每年估算有2700萬人接受手術治療,其中有近半(1400萬)的案例,在術後來到恢復室時,會有低體溫現象。 所以,維持病人體溫在正常範圍,即36至38度C之間,是重要的術中術後管理目標,但有的手術團隊卻怠忽職責(?),讓病人體溫下降至不能被接受的地步,如上述TPR的Alert案例只有30.5度,但還是要謝謝他們願意分享這樣的不可思議的案例供大家學習,且在ICU有整整2個小時體溫變化一疇莫展.....,總覺得台灣的醫學中心不應該是這種水準吧!但也相信大同小異的醫院多的是! 回溫(Rewarming)的方式,可採被動(Passive)或主動(Active)回溫。 曰本學者發現,使用熱水袋的問題=所謂「低溫燙傷」,可能發生在同一部位的皮膚,與表面溫度50度的熱水袋,只要連續接觸2-3分鐘,46度的熱水袋接觸30-60分鐘,44度的熱水袋3-4小時。 依照美國健保(CMS),及SCIP2009年10月生效的Guideline規定,病人在麻醉結束30分鐘前,及結束後15分鐘以內,所記錄的體溫必需在正常範圍內(Normothermia),才能算是好的醫療品質,也有人解讀為離開手術室15分鐘內。 並且整個案件也非常適合用RCA的手法找出原因與對策,以防再犯,是個人的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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