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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9 23:19:18瀏覽1016|回應2|推薦1 | |
站在一個網民的立場﹐有幾個人願意將自己的隱私放在一個虛擬的雲端儲存點? 站在一個公司的立場﹐有幾個公司願意將自己的隱私放在一個虛擬的雲端儲存點? 政府對雲端運算的政策及消費者法律保障的立法在那裡? 如果資訊及數據被盜(台灣的經融數據就曾被監守者盜賣)﹐提供雲端服務的公司要有什麼資格才能成立? 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或是﹐網路上所有參與的各個軟硬體公司都要負責?到時候大家相互指責時﹐由誰來做最後的權威仲裁? 再說﹐如果因雲端當機或其它軟硬體故障而引起的公司或私人的財物及數據損失如何界定及由誰來界定? 目前的保險業有此一保嗎? 有些時候﹐雖無故障﹐但是運算速度及反應(Service Level Agreement)超越雲端運算公司的承諾時﹐要如何索賠? 當雲端運算使用者月費有問題時﹐雲端運算服務提供者是否可以立即終止服務﹐同時終止服務後儲存於雲端的數據如何處理及歸屬? 政府若要雲端運算服務提供者提供私人訊息時有何法律限制? 當消費者與雲端運算服務提供者有爭議時﹐法律及律師們有專業能力保護消費者嗎? 等等 … 當這些問題有令消費者滿意的答案之前﹐雲端即使彩虹滿天﹐我仍會盡力死守我的「個人」運算及無隱私數據顧慮的雲端運算。 目前還是希望在行的大德們多花點時間探討雲端運算相關的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吧﹗MS及其它雲端熱捧者在冷飯熱炒的行當之餘也該向IBM說聲謝謝或是抱歉。公司行號在「雲端」的彩霞滿天的絢麗多姿之前亦應冷靜思考自身的條件及吸納步驟﹐畢竟我們該關心與思考的不再是單一的科技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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