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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2 15:23:10瀏覽487|回應0|推薦6 | |
若一個人說自己不需要情愛時,他是不是真的不需要,決定權卻不在他身上,前幾天與人閒話時,談起了互相的情愛,對我來說,有沒有實在不怎麼重要,如果我尊重的人要我的情人,我會毫不猶豫的給他,接著離得遠遠的,不會說擺臭臉,但基本上的冷漠是不會少,有人說,這樣叫做無情,但愛情對我來說是薄弱的,沒有切確的合同,只是心上的一塊印記,印記再怎麼深刻,也比不上自身感觸令人疼痛,於是就算在乎,也可以當作什麼也沒有,一副處之泰然的模樣,這大概是我對愛情的瑕疵。 看過許多人,他們說,愛著某一個人,但這樣的說法卻令我茫然,明明什麼都沒有,如何那麼篤定,在半大不小的歲數裡,為何不說是迷戀,或許是我的消極讓我看不見裡頭的真誠,但他們的愛,卻不是那種真正的刻骨銘心,所以我迷惑,那是孩童的喜歡,還是成熟的愛,感覺一目了然,之所以不了解,是我沒有那一份的感動,或許在我心底,有著那麼些看不起,但相對著什麼都沒遇過的我,似乎也沒有資格那麼做,感動不了的事就不該去深究,總有一天會知道。 對方說,別人的事就不用去理了,我也這麼覺得,可是當藉由文字,看著那些無俚頭的字句,不免煩躁起來,如果過去了的情愛,還可以再次翻出來吵鬧,一向不怎麼安靜的我,卻很想諷刺,愛過了,痛過了,就都在心裡,憑什麼可以讓別人挖出來,這是自己不夠堅守,動搖了,所以,就算不去為他們做些什麼,還是會煩躁起來,如果不受他人影響,那就是無情,是嗎,關於意志力的事,我沒有權力去細探,但情愛,不管是他人的,自己的,都令我不解,生來是做自己,卻掌握不到自己,寧可放棄這一部份,也不願煩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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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