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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的代價
2013/10/24 14:35:14瀏覽961|回應0|推薦5

                                                             

 


  『代』言背後必有『代』價

連惠心代言保健食品出包了,被查出違法添加未核准西藥,要負起法律與社會責任,阿基師在大統假油事件中,也向媒體公開表示,若代言產品『得意的一天』發生問題,要向外界下跪道歉,時間在再往前推,小S老公盼達人事件,不僅道歉還要接受調查,更古早的案例像高凌風代言的火鳥咖啡(含壯陽西藥)等等,可以說是代言出包,比比皆是!

代言的代價就是代言費,否則誰願意代言?公益代言可能沒有代言費或是很低的代言費,但代言後產生的正面形象,就是高『代價』了!

代言的行銷意義就是透過代言人強化產品的情感屬性,讓產品擬人化,讓消費者與代言人之間產生品牌認同感,買產品重點不是買產品,而是風格與品位選擇。

既然代言有點像是業者的借位行銷,代言人就必須清楚了解代言背後涵蓋的意義,今早廣播聽到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教授說,調和油不是最佳選擇的食用油,而已逝毒物專家林杰樑臉書裡的用油守則:一少(少用油)、三不(不調和、不氫化、不精製)及三要(要多品牌、要小包裝、要多種油),看起來真是佛心來著,只不過他早離開了,讓台灣社會少了一個『食安』守護神!

所以,阿基師與其擔心自己代言的食用油出包,還不如更嚴謹對待以後的代言產品屬性,每一個名人背後都是消費者給的舞台與名氣,為了賺錢或是人情代言,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償失!

酸葡萄心理產生的心態就是自己不是名人,當然話說的容易,當自己是名人時,可能就言不由衷了!


幸好我不是名人,所以,我沒包袱!

幸好我不是名人,所以,我與代言絕緣!

幸好我不是名人,所以,我是無價的!

說一句老實話,名人因代言會愈來愈有名,代言因此要有『代言履歷』,否則,誰要找您代言呢?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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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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