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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9 21:49:59瀏覽1354|回應0|推薦7 | |
利用今天休假的機會,上午撐著感冒又左腳痛風、右腳關節炎的身體,騎腳踏車到桃園文化局還書(逾期十天,被禁借半個月=.=”),順便從四樓往下拍照試試手機壞了沒? 大門口的銅像也拍一張↓ 感覺那個當妹妹的很可憐,我看著她站了十年了,往後十年、二十年甚至一百年她都要一直站下去,不禁同情了起來,當銅像真是很辛苦啊! 一碗五十元,價錢很實在,用料也不小氣!麵條該有多少就有多少,鴨肉該放多少就放多少!絕對不會像淡水某家店那樣,一個大碗公裡面只放三分之一不到的麵條讓你看了傻眼! 這鴨肉吃起來就是鮮嫩滑口,好吃的不得了!難怪我每次來這區移動都要吃上一碗才滿足,另外,店家還體貼的附上三種辣椒醬讓客人自由添加,傳說中讓我辣到哭著買單的就是中間那罐看起來不怎麼樣的辣椒片加醬油的調味料,那切開的辣椒片,辣到比老虎醬還猛數倍! 試過一次後,就只敢看,不敢加了。 不知道現在是不是依然那麼辣?有興趣的人可以試著加看看,這次體貼的附上谷歌地圖↓ =================================== B點是鴨肉榮,A點是桃園觀光夜巿。 =================================== 吃完麵後,帶著齒頰留香的滿足感,到處晃晃,途經民權路的《文昌公園》,以前這裡是《嫖妓公園》,傳說中,在很古老的七零年代,這公園內大樹林立,許多的老人喜歡聚集在這裡曬曬太陽、下下棋、休閒休閒,當時附近的民權路九十九巷是合法公娼的營業場所,本來,老人跟嫖妓應該是扯不上關係,可是,從事性工作的女性,隨著歲月飛馳,年華也會老去,當青春容顏不再,被客人嫌棄以後,為了賺錢生活,只好將目標轉向大樹下的這群老人。 久而久之,這裡的老人與女人就越來越多。 政府為了掃蕩這股大樹下的淫風,推土機一開,林蔭滿地的大樹沒了,變成視野良好的青綠草皮,老人與女人嘆著氣,孤單或沒錢吃飯的貌樣全攤在陽光下,沒有老樹做掩蔽。 再加上警方的強力取締,目前這區似乎是恢復了平靜,一切又回到了原點,曬太陽的曬太陽,賣春的老女人,到哪去了?我也不知道哩。 參考新聞: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11/today-north3.htm 夜晚的時候,如果肚子餓,口袋裡又有些閒錢,同時不怕胖的話,到桃園觀光夜巿晃晃是個不錯的選擇,雖然這裡沒有精緻的大餐,可是零零散散的一些小吃、點心,隨口買買嚐嚐,也是很歡樂。 當然,我一晚上能吃的量有限(都輕度痛風了還想吃什麼=.=?),故今晚只選了一個舊店家跟一個新店家來嚐嚐有沒有什麼出色的料理。 舊店家是不知開了幾十年的土魠魚羹麵,店面位於夜巿內,從中正路那個觀光夜巿入口處往裡邊走兩分鐘就會看到了。 這家店生意長年以來一直都不錯,品質也維持的很穩定,麵該多大碗就多大碗,絕對不會像淡水某家店一樣,一碗乾麵裡只放了三分之一不到的麵條讓客人看了傻眼(噫?這台詞好像有點重覆?我怨念很深的....),請先看實物拍攝: 現點現炸的三塊魚粳,吃起來感覺很充實,肉量很厚足,但,遺憾的,就是少了點嫩度,我想,這也沒什麼好挑剔的,土魠魚大概就只能這樣吧? 吃完後,肚子還有些不滿足,畢竟明天又要開始早餐三明治配白開水的日子,還要被關在工廠裡做十二小時的苦力,維持五天才能再放出來當正常人類過正常生活,因此呢,今天奢侈一點好了,再找個店家吃看看有沒有什麼特別好吃的東西? 走回桃園夜巿門口,在中正路上有三個選擇↓ 蚵仔煎二十五元! 夜巿裡面都賣五十元哩! 但好怕買了會失望,因此跳過這家。 3Q脆皮雞排,好吃沒話說,一份好像四十還是四十五元?忘了,肉嫩到會出汁,酥炸的外皮脆到咬下去會卡卡響(好吧,這有些誇大),再交待老闆加辣一點,就可以享受到辣到咬不下去,又很想吃的複雜糾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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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