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故事....
2009/11/10 08:48:50瀏覽301|回應0|推薦2

在說這個問題之前,先提醒敵營對於這個議題沒有強烈的反對,甚至我沒有看到蔡、謝、蘇、呂等人的強烈反對,連喪權辱國都沒聽到,這點請注意。

週一聽到NEWS98討論性產業合法化的問題,不管我怎麼聽都很像是低劣的政客或民意代表為了選票、為了鞏固地方派系勢力性招待的場景,或是職業球員接受組頭性招待打假球的場景。可能我會錯意了,因為我猜想他們兩個應該不是這樣的人。

因為濤哥夫婦是我心中最正直的代表,所以用她的名義突顯這想像的不合理性,如有冒犯請告訴我。

試想:濤哥夫婦會因為台灣把性產業合法化了,所以,為了支持觀光產業,有一天休假,夫妻兩手牽手跑到性專區遊覽,但是光看不給錢又不好意思,況且「櫥窗裏面的媚妹」礙於公眾場所的法令限制,或是怕小孩看到,所以比較沒有這麼露骨,因此挑了一家進去消費,濤哥先挑了一個20多歲的正妹,但是怕老婆生氣,又挑了一個長相與老婆差不多的女生玩一箭雙鵰,而濤哥老婆也很大方的在房間裡面一同欣賞,完全不在意。

是這樣嗎?

試想:一對夫妻因為政府開放性產業,而不巧把他家附近的一塊區域列為性產業專區,因此她老公本來都到專區附近的球場打球,一天心血來潮,剛好老婆小孩又不想運動,只想走走,所以跑去那個「國際知名建築師規劃設計的性產業專區公園」裡面消費,當作是他假日運動,而她老婆也很開心的帶著她兩個小孩在公園裡面遊玩,等她老公的「運動」做完,並且幫他擦擦汗,開心的問他:辛不辛苦啊,累嗎,我等下幫你馬殺雞一下,要是還有體力還可以再找我,或是再去消費一次。

是這樣嗎?

還是,一對夫妻,老公常常家暴,沒事就對老婆動手動腳,一天揍完了老婆,心情不爽,就跑到性專區叫了一個20多歲的小姐,並且要求SM,以滿足他的需求。

如果不是冷血,你的答案很清楚。

大法官不明事理,就修憲啊,不然國會過半要幹麻,要是這樣都不能修憲,其實選一個清廉馬政府,然後故意讓敵營過半反而比較好不是嗎,因為你又不敢用過半的能力與功能。

再說那群沒結婚有性需要的人們,你如果沒有歧視,你應該有這樣的想法。

他們語言表達能力不強或是經濟能力不佳,一直以來都沒有娶老婆或是再婚,他們也想要一個可以跟他們聊天說話的對象,所以跑到娼寮裡面,對著年紀7 80歲的阿嬤聊天,雖然有給錢,但是他們卻沒做那樣的事情,但他今天很快樂。

而這群人,不敢說全部,但是大多數都是經濟能力有點問題的人,然後你要他們花一千元嫖妓,然後把其中的50元拿出來,救濟這群人,而且這50元還包括妓女的醫療保健費用。

我數學不是很好,建築結構今年也才考70幾分,別人都80多,不過我還是覺得這筆買賣虧大了。

最後,又再說一次,你如果是要救那群可憐的阿嬤,請你採用公娼制度,並且讓他像是末日條款。

只有讓20多歲的年輕賣淫,才會讓性產業合法化,而且不像是末日條款。

只有想去,或是常去的人才會覺得我應該要嫖到20多歲的媚妹,想幫助阿嬤的人怎麼可能會希望20多歲的正妹,被各種不同的男人嫖。

這些嫖客中,有的人身上找滿了各種不同的東西,但是你卻只有一層膜,甚至在口碑的過程中,你為了服務品質,根本沒有膜,然後一個接著一個的黏液充斥著你的房間,各種不同的味道跟氣味在你喉間翻滾,永遠擦不乾淨的床單你就躺在那上面。

然後你說我是為了幫助你度過經濟問題所以開放這樣的產業,讓你度過難關,那些20多歲的正妹由衷的感謝馬政府。

你不冷血嗎?

你說你不冷血沒關係,那個床上的是你老婆、是你女兒、是你孫女,你真的會開心拍手叫好嗎?

兩者都罰有什麼了不起,立院修法很難嗎,立院過半難道是假的嗎,當黨主席難道真的是為了政治意義嗎,拿出過半的氣勢來,希望你老婆可以看到,我想她會擰你的耳朵,提醒你。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ahome&aid=348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