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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禮貌的因果
2013/03/18 13:23:27瀏覽125|回應0|推薦1

禮貌是一種會傳染的習慣,也是政府單位最缺乏的行為

做人要有禮貌,這是眾所皆知的事情,結婚應該通知親戚與友人,最普遍的方式就是辦場婚宴,藉由辦婚宴的機會,打個電話給親朋好友,通知的過程裡,讓親朋好友知道這個喜訊及自己的狀況;這是禮貌,不管是不是帶球嫁,或是帶著別人的球嫁另一個人,都應該有著基本的禮貌。

今天或許不想收禮金,不想擺喜酒,但也可以寄張賀卡,打通電話,讓親朋好友知道你們在一起了,也應該很多人會接受,很多人會給予祝福。

如果身為長上沒有這些基本的禮貌,或是以自由為名教導他的兒女可以沒這些禮貌、禮節,那在底下做事的人會不會因為我是公務員我是官,我也可以沒禮貌、沒禮節。

舉例來說:老百姓到政府機關洽談事務,只要上班時間,不管問幾萬個假設性的問題,身為一個拿老百姓錢的公僕來說,至少你應該回答他:對不起您的問題我真的沒辦法幫助您。

可惜的是,事實不然,多數時候,政府機關常用不削的口吻、輕蔑的態度回應,你自己不會上網查、你自己去申請、你自己不會搞清楚再來嗎、資料帶齊了沒、沒帶資料或是缺資料我們都不受理等等。

進而,在很多政府委辦民間或是民間向政府機關申請的事件中,具有行政審查全力的機關,像是建管單位,不斷地拿著主管機關的令牌,傲慢的、輕挑的羞辱著桌子另一邊至少讀了17年的書,具有相當專業的素養、甚至是哈佛畢業的高材生;一次看圖裡,說沒幾句就是:自己看、我跟你無法溝通、你不是建築師嗎這也不懂等等太多的很糟糕的字眼出現。

不清楚的人可能認為那應該是專業不夠所導致,其實不然,以目前採用建築師協審制度來說,能上去到建管科,在法律明文規定的內容裡都已經符合規定,大多都是「人」的認定問題;想請問每個人的認定會一樣嗎,認定不同可以歸責於建築師嗎,不同見解就一定是建管單位正確,建築師想偷容積,想做不法的情事嗎?

再者,目前國內多數重大開發案都有需要各種類型的審查,諸如:環評、交評、都審、都更、性能審、山坡地審、水保審、結構外審等等,多到數不完;在這麼多的審查中,建管單位絕對都有被邀請、列席、參加,甚至發表高見。

但是,我們經常看到的是,建管單位在這些審查過程完成後,在申請建照時推翻或是再提「新」的意見,只因為建管單位的意見沒有被委員採納或是認同,這種沒禮貌的行為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形容。

一個設計、一個不算完美的普通設計都不能隨便亂改,所謂牽一髮動全身,設計怎麼可以在所有流程都跑完,輪到建管單位「跑」行政的流程時,修改已完成的設計呢?試想,把你家大門改到你家陽台,你能進出嗎,是要每天跳樓才能出門嗎?把別人家的管道間通到你家的客廳,這糞管不會影響你的居家生活嗎?

想當然,放眼國內,我們有幾棟建築物登的上國際版面,有幾個建築師上的了國際知名建築網站,有幾個建築師可以有機會在台灣蓋出得到普立茲建築獎的作品,這樣的建築體制,這樣的行政官僚,再過一萬年我們仍是爛。

我確實是一位無權的低等公民,我也不知道多少次說過,請那些官員走走公部門,跑跑流程看看,但是,這國家的領導連基本的做人禮貌都沒有,很難想像這國家會做這些態度上的改變會願意親身體驗人民的感受、會親身體驗老百姓的想法。

再者,一個人、一個團隊、一個公司,不管他如何努力,他們的時間都是有限的,在有限的時間裡做最好的時間分配是完成任何一件事情所必須;但是如果一個國家的行政流程過度繁瑣,公務部門又不斷的推卸責任,多小不拉機的案子卻要簽好幾份切結書,建築師都簽證負責了有這必嗎;一會說要建築師簽證,一會又說要審核圖說,為了幾個無關痛癢的字句處處刁難,不核發執照,種種繁瑣的行政程序,浪費了不知道多少優秀建築師的時間,讓法規是一門高深的學問,讓跑照在台灣是一個行業,我個人實在看不出來執行了快六年的改革到底在哪裡?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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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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