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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9 14:43:39瀏覽199|回應0|推薦0 | |
我認為如果一個政策要政府發錢才能辦事,效益遠遠低於不花納稅人的錢效益來的低。 生育津貼其實很無聊,在我身邊的任何一個人都知道那津貼只是一個很小的紅包而已,對於生、養、育都沒有任何幫助。 如果跳脫金錢,我們還有甚麼? 事實上,是有很多空間可以發揮,像是「小孩病假」或是「幼兒病假」。 相信很多人都請過病假,但是,以家長來說,最麻煩的是小孩子生病,小孩子生病要請的是「事假」。 糟糕的是,你一年只能請一定的事假,超過這樣的時數就不能請了。 但小孩子生病哪有一定,況且事假又要扣薪水,用完了就不能拿來辦正事了,誰願意多生小孩消耗生活品質跟自己的假期。 如果,有一種「假」是小孩子生病可以請,那大家對於生育這件事的興致應該會提升不少,而且政府又沒有金錢損失。 我認為,「幼兒病假」一個月父母雙方各大約三天,假期沒有累計,請假的單位最小不能大於0.5小時,「請假不得扣薪」。 例如: 一月沒有請幼兒病假,到了二月還是只有三天共24小時可以請假。 周一早上診所八點半開門,媽媽帶小孩去看醫生,趕去公司已經9點半,那就是請了半小時的幼兒病假,本月剩下23.5小時的幼兒病假額度,爸爸沒請假的部分不能累計到媽媽。 如果是單親家庭的媽媽還是只有三天假,因為父母親和諧相處,結婚前考慮清楚才重要,不能利用假期鼓勵離婚。 又怕公司要求幼兒病假像年假一樣被要求一次放足,沒有實質意義,所以請半小時就是半小時,沒有變成半天或是一整天的嚴苛待遇。 這假又是針對有生小孩的父母的額外禮遇,對於生育的鼓勵就很高了。 再說,一般公司裡,有結婚的員工比較穩重,有生小孩的員工更是,他們對於工作上的忍受度比較高,離職率也低,這種激勵我認為會是長遠又有效的生育政策。 不過上述策略對於重大傷病的長期照顧是完全沒有幫助,那要另外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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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