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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推動立法保障建教生權益
2011/11/15 23:23:15瀏覽46|回應0|推薦0
許多學生選擇就讀建教合作班,既能學到一技之長,又能減輕家庭負擔。

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14日表示,在勞基法保障不足、教育相關法規欠缺的情形下,企業常以建教生替代一般勞工。

為保障建教生權益,將研擬民間版〈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呼籲能在立院進行討論並獲通過。

立委黃淑英表示,由於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認為行政院版本不夠周延,因此研擬民間版本,對於建教生的保障刻不容緩。

教育部法案已送委員會,至今尚未審查,希望教育部趕快促成法案審議,不要再讓建教生受剝削。

民版保留政院版原有的保障措施,更加強了對建教生、建教合作機構與學校三方完整的權利義務規範。

全教會常務理事黃耀南強調,應設立「建教合作審議會」,負責審理建教合作申請案,且定期檢討,淘汰不合時宜的行業類別。

建教生遭遇不當對待,常求訴無門,應設立「建教生申訴審議會」來處理學生申訴。另外,生活津貼給付基準由教育部訂定,並定期檢討調整,機構積欠生活津貼,學校應求償。

也針對事業單位規定積極要件,限制2年內裁員超過1/10、違反勞基法等情形的公司不能參加建教合作。

林淑芬指出,在資方流傳一句話:「用本勞不如用外勞,用外勞不如用建教生。」突顯出建教生處境,希望列為優先法案,並以最快速方式通過,不分朝野,全力支持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大紀元時報2011.11.15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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