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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非賤價! 民團催生建教生保障法
2011/11/14 20:42:35瀏覽92|回應0|推薦0
建教生的前途有保障嗎?根據統計,有70%到80%的建教生不願再從事相同的工作,顯見這制度已經違反了原先的立意。

建教生遭欺壓的事件層出不窮,建教生該如何確保自身的權益?今天台灣勞工陣線、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民間團體推動「建教生權益保障法」,期盼政府正視建教生的受教權。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則回應,行政院版的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已通過一讀,主要是比照勞基法的保障。

「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共有10點,內容除了保障建教生權益,並明確規範建教生、學校、及建教合作機構三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包含建教生的生活津貼、每周受訓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設立建教生申訴審議會等。

從1969年辦理的建教合作本希望企業與學校間能無縫接軌,但40年後的今天,已失去設立的初衷。

建教生不僅是學生也是勞工,本應是以學習為優先的美意,卻淪為許多企業大量雇用的賤價勞工,建教生儼然成為工時長、薪資低的代表。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根據教育部統計,目前約有35000名建教生,去年教育部核定的人數約12900人,今年增加到14700人。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雖然建教生人數逐年增長,但受到少子化影響,建教生人數會越趨減少,他直指,「教育部不能只為廠商著想。」

台灣勞工陣線副秘書長黃曉玲說明,「現在個案投訴多,且投訴對象包含學生、老師,甚至是看不下去的客人、隔壁商家的店長等。」

她說,根據統計有70%到80%的建教生,不願再從事相同的工作,這種情況已違反了原先的立意。

黃曉玲舉例,一名建教生在某休息站上班,並與該店店長同住一間房,工時無限延長,且未達業績還會受到體罰。

同期的4名建教生,已經由家長帶走2名,隔壁商家的店長不忍心建教生受到欺負,才幫忙投訴。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法務召集人黃聰智表示,自己身為家長因此很清楚家長的辛酸,大部分建教生來自於經濟弱勢的家庭,處境艱難。

他希望企業能發揮良心,不要摧殘國家民族的幼苗。他也呼籲政府,「不要糟蹋經濟弱勢的學生與家庭,避免將來需負擔更沉重的社會成本來善後。」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回應,目前行政院版的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已通過一讀,在工時上訂定不能超過48小時,雖比民間團體的較長,但乃是比照勞基法。

在法案通過之前,若是有嚴重影響建教生權益情況發生,會依違法程度針對私校扣獎補助金或減少建教班學生名額等,企業方面則是由勞委會提出勞動檢查等處置。

台灣醒報2011.11.14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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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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